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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判决书看中国法治

从判决书看中国法治


柯木玲


【摘要】在当前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大潮下,判决书成了一个不大不小的话题。作为直接体现审判结果的判决文书,判决书这一载体承载了太多。然而在现实的司法实践中,判决书问题百出,如错字连篇等等。同时,判决书也被注入了新鲜血液:同情语首次写进其中,判决书开始网上公布,寻求司法的公正和透明,说理在判决书中得到有效应用,法理与情理越来越有机的结合。那么出现问题判决书的原因及危害是什么?该如何避免这些问题的出现?对于判决书的新变化我们该持何种观点?笔者在文中对这些问题都提出了自己的见解。本论文共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搜集整理了一些与判决书相关的社会新闻;第二部分,从这些社会新闻出发,以小见大,分析蕴藏在背后的法治问题。
【关键词】判决书;错误同情语;网上公布;说理
【全文】
  

  1.判决书的相关社会新闻


  

  1.1问题判决书各地挺多的


  

  1.1.12004年,徐州某法院一份仅4的判决书中,竟然错误地的出现与该案件毫无关系的另外一个单位,并且该判决书中还多次将原告错写成被告。全文4页的判决书错误竟达5处。


  

  1.1.2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7月份下发的一份判决书全文13页,当事人刘先生找出50多处错误。例如把“真实性”写成“真买性”,把"申请"写成"申清",把"文件"写成"又件"。


  

  1.1.3天津一当事人日前在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领到一份判决书,发现这份判决书的笔误竟达18处之多,例如将"人工流产"写成"工人流产",真伪原意竟是认为。当事人一怒之下将该判决书在网络上发布,引来对于法官是否失职的质疑声。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接受《法制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是因为打字员疏忽,错发了未经校对的稿件,目前已经对打字员进行了处理,也重新送达了判决书。


  

  1.2法院“同情语”写进判决书


  

  1.2.1北京售票员掐死清华大学物理系晏教授夫妇女儿终审判决,法院在终审时撤销了一审判决的1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改判赔偿30万元,这也是国内最高的一笔精神赔偿金。更为新奇的是,北京是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突破了以往的判决书模式,首次将同情语写进判决书。判决书称:“世间最大的痛苦莫过于眼睁睁目睹最爱的人从自己的身边消逝,自己却无能为力。假如,这仅仅是生命自然的过程,人们也只能去坦然面对。但是,这却是出于一场飞来横祸,而且是在自己眼前发生。法院相信这种痛苦确实是到了无法想象的地步。正像晏教授所说的,‘噩梦不断、惊恐万状,不敢看小学生上学、不敢见到女儿的中学同学、不敢再坐公交车,甚至不敢看到电视上女孩子的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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