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十年我国的法治建设

  

  (三)深化了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既是我国履行加入WTO承诺的迫切要求,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WTO有关协定规定,行政许可的程序应当公开、透明和简化,行政许可的实施应当采取公平、公正、透明和可预见的方式,不能对贸易构成不必要的限制。我国在加入WTO议定书等有关文件中作出了具体承诺。国务院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行政许可法(草案)》,200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这部重要法律。各地方各部门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加入WTO十年来,国务院分五批共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2183项,占原有总数的60.6%,各地方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占原有总数的一半以上。各地方在改革中还积极探索,建立了行政审批相对集中办理的政务中心或政务大厅,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发展电子政务,实行网上申请、网上审批等,提高了行政效能,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事。为了履行我国加入WTO的有关承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经济贸易管理制度,国务院还多次对相关政府机构进行调整和改革。


  

  (四)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


  

  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是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前提,有利于增强市场主体的可预期性,促进和监督政府依法行政,提高政府的公信力。WTO协定要求,凡是有关贸易的法律法规和其他政策措施都要公开发布,并集中在官方刊物上刊登。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政府工作的公开透明。2004年3月,国务院制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2005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各地方、各部门推行政务公开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完善了有关制度。2011年8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对深化政务公开,统筹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作出了全面规定。与此同时,我国不断完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制度,目前已有280多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了公开制度,其中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有80多部。在总结推行政务公开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于2007年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使政府工作透明度得到空前提高。增强立法透明度是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途径。2008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草案原则上都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所有行政法规草案都通过“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国务院部门规章草案也在该网站上集中发布,征求各方面的意见。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