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辅警的主体定位及规范

【作者简介】
张洪波,江苏警官学院、南京大学法学院。
【注释】参见崔磊:《英国警务改革考察及其对我国警务改革的启示》,《公安研究》2011年第2期。
以苏州为例,苏州在编警察有12000名,但是治安辅助力量则达到35000名,辅警是警察的3倍多。参见张跃进主编:《创意警务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前言部分。
1991年2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引自北大法律信息网,2011年8月28日访问。下文引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如无特别说明,均引自北大法律信息网。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中发号)。
2006年9月8日《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交通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14号)。
2009年《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关于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的“主要任务”第5条
同前注
1993年5月17日《公安部关于加强治安联防队伍建设的通知》。
2005年7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8号)。
2000年2月23日《公安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的通知》。
王锡锌:《依法行政的合法化逻辑及其现实情境》,《中国法学》2008年第5期。
哈雷穆特•毛雷尔:《行政法学总论》,高家伟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109页。
同上注,第110页。
时任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副委员长乔晓阳认为具体行政管理事项包括下列三个方面:“一是有关行政程序方面的事项,包括办事流程、工作规范等;二是有关行政机关自身建设的事项,包括公务员行为操守、工作纪律、廉政建设等;三是不涉及公民权利义务的有关社会公共秩序、公共事务或事业的具体管理制度,如公共场所(如公园、电影院等)的管理规定,市场、学校管理秩序规定等。”参见乔晓阳主编:《立法法讲话》,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第277页。
同前注,哈雷穆特•毛雷尔书,第584~585页。
我国台湾地区“行政程序法”第19条。
黄学贤、吴志红:《行政协助分类研究初探》,《江苏社会科学》2009年第1期。
胡建森:《行政法学》,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第140页。
李建良:《因执行违规车辆拖掉及保管所生损害之国家赔偿责任—兼论委托私人行使公权力之态样与国家赔偿责任》,《中兴法学》,总第39期。
吴庚:《行政法之理论与实用》,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24页。
参见俞楠:《论行政辅助人》,中国政法大学2006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2页。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公安局辅警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卫政办发256号)。
《江苏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治安辅助人员管理的通知》(苏公厅493号)。
公安部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公通字58号)第5条
周敏、赵子建:《基层政府人员编制隐性膨胀问题研究—以A省YZH市CHD区乡镇街道机关为例》,《中国行政管理》2010年第12期。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决定》(甘政发31号)。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公安机关社会治安辅助人员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滁政(2008)113号)。
《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金政发(2010)51号)。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