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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校园犯罪原因及预防机制研究

  

  (四)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发挥家庭教育功能。家庭教育是孩子出生后的第一所学校,父母则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父母给与子女的最大财富不是金钱,而是良好的教育。家长的师表作用与自身紧密相连,古语道:其身正,有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家长品行不端正,就无法行使教育的权力。父母的素质包含知识、学问、品德、修养、才能,就象火山底下的岩浆,积累得越厚实、越丰满,孩子成才的爆发力越强烈。在中国传统家庭职能中,教育是其中最重要的职能。但当前广东省许多经济条件较好的家庭都选择将孩子放在学校寄宿,与孩子的沟通严重不足,将对孩子的教育完全交给了学校。经济条件较差的家庭,父母忙于生计,也忽略了对子女的教育,当发现子女出现问题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时追悔莫及。前苏联著名教育学家苏霍姆林斯基曾把儿童比作一块大理石,他说,把这块大理石塑造成一座雕像需要六位雕塑家:家庭;学校;儿童所在的集体;儿童本人;书籍;偶然出现的因素。从排列顺序上看,家庭被列在首位,可以看得出家庭在塑造儿童的过程中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对孩子的教育是一门学问,父母除了要重视家庭教育,还应该不断地学习,采用正确的方式、方法引导、教育孩子。


  

  (五)净化社会环境,建立良好的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社会氛围。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与社会的发展,全社会必须共同承担起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这一责任。2004年由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和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制定,共青团中央等20个部门共同实施了“为了明天一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随后,新闻出版部门、教育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司法部门等各行各业、各级部门都行动起来,制定有效措施,预防、减少青少年犯罪,并形成自己的特色。如上海市建立青少年社工队伍,天津市选聘优秀教师进社区,山东青岛建立“红黄绿”预警机制(以青少年日常行为所表现出的其可能走向违法犯罪的程度为判别依据,将社区青少年大致划分为“红”、“黄”、“绿”三大目标管理群体的青少年成长评估体系。)针对广东城市外来民工较多,人口流动频繁的特点,社会各界必须给予外来务工家庭子女特殊的关注,帮助他们融合当地的学习与生活。对于农村,关注“留守儿童”、“留守少年”的成长也应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在预防校园违法与犯罪的活动中,应充分发挥社区、志愿者的作用,建立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免疫网络,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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