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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化背景下的老年犯罪处罚原则

老龄化背景下的老年犯罪处罚原则


张建军


【关键词】老年犯罪
【全文】
  

  2011年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精神,从解决老龄问题、实现刑罚的目的考量,确立了对老年犯罪从宽处罚和不适用死刑的原则。该修正案规定:“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这体现了我国在老龄化背景下对老年犯罪的处罚原则。


  

  何以从宽?宽宥老年犯罪的多维基础


  

  1. 对老年犯罪从宽处罚,符合老年人生理、心理特点。人届老年,身心都发生了退行性变化,对老年人而言,因其年事已高,耳目不聪,感觉不灵,身体日衰,其刑事责任能力——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会有所下降,而刑事责任能力是承担刑事责任的前提和生理基础。因此,对老年人的处罚原则与对成年人的处罚原则便不能没有区别,对犯罪的老年人从宽处罚体现了区别对待的原则,符合实质正义的基本精神。


  

  2. 对犯罪的老年人从宽处罚,符合我国民众的文化心理与道德观念。我国是一个崇尚伦理关系的国度,尊老敬长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并已内化为一种根深蒂固的伦理思想,成为自觉不自觉地指导、评判人们行为的道德规范。立法不能割断一个国家的历史文化传统,不能忽视民众的道德情感和相沿已久的生活习惯。宽宥犯罪的老年人符合一般民众的道德诉求和基本感情,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可以说是对传统的回归,也是对我国敬老、爱老这一“本土资源”的发掘和利用。


  

  3. 对犯罪的老年人从宽处罚符合刑罚的谦抑性要求。从司法实践来看,老年犯罪涉嫌的罪名主要集中在财产犯罪和性犯罪,很多老年犯罪是因贫困、无人赡养、家庭不和、配偶辞世等原因引起的。因离退休收入减少或缺乏生活保障致生活窘迫,出于图利动机而实施的侵犯财产案件占很高比例。对于这类犯罪,若仅以刑罚的方法,断难达到有效预防和减少的效果。对犯罪的老年人从宽处罚,既是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贯彻和体现,也可节约稀缺的司法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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