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型毒品以国内制造为主。重庆是我国西南地区惟一的直辖市,其无可替代的交通枢纽地位所带来的便利,加之重庆作为老工业基地,本地的易制毒原料生产厂家较多,因此逐步形成了地区性的新型毒品制造、销售中转中心。
(二)新型毒品制造方式的变化
随着重庆市对毒品犯罪打击力度的加强,制毒犯罪分子逐步趋向于本地制毒、自产自销的方式。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此类手段可以降低犯罪分子的成本,规避长途贩运受到查缉的风险,同时也增加了执法部门进行打击的难度。新型毒品制造方式的变化呈现出以下特征:
1.组织结构的严密化,团伙分工明确。在出资方式上,采取多人出资入股的方法。团伙成员共同筹集购买制毒设备和制毒原料的资金,既降低成本,避免被公安机关一次性摧毁其再次制毒的经济基础,又可共同承担风险,相互监视,对抗公安机关的侦察介入。从制毒人员构成来看,目前,重庆市制毒主要存在两种形式:第一种,由外地(或者境外)毒贩提供技师和技术,市内毒贩在本地非法购买制毒配剂和原料,秘密选址进行新型毒品的加工生产;第二种,外地(或者境外)犯罪嫌疑人与本市犯罪嫌疑人勾结,将制毒原料从外地运至重庆市,在重庆市秘密选址并购买易购得的制毒配剂进行毒品制造,最后将制毒成品贩运至全国各地。
2.选址区域扩大。制毒区域不断扩大,逐步从主城区向远郊区县辐射蔓延。毒贩多选择在偏远农村、城郊结合部或者社会治安复杂、流动人口多、暂住管理松散的偏僻民房、废弃工厂、租赁房屋内制毒。另外,远郊区县普通农民的涉毒、防毒意识不强,缺乏一定的毒品常识,对制毒案件不能引起重视并及时报警,因此,在远郊区县对制毒犯罪活动的防控存在一定的“盲区”。
3.制毒团伙正从少数量、多批次的作坊式加工,向大规模、高技术的工厂制造式毒品生产转变。通过大规模的制毒犯罪活动,毒品贩运分子省去了运输毒品的环节,在减少贩毒活动风险和降低贩毒成本的同时,更提供了制毒犯罪分子以更大的利润。据查,从事本地生产制造毒品的销售额比外地贩运至重庆的高近两倍,其获取的非法收益率也高出近三成。
4.转变工艺技术水平,从易制毒化学品中提炼原料。通过暗侦工作,我们发现2008年初,重庆市制毒犯罪分子的制毒工艺处于初始阶段,毒贩自行研究、合成新型毒品的现象还很少,多数毒贩采取在他处购买高纯度冰毒片剂、冰毒或者氯胺酮半成品,在市内进行提纯、掺假、压片等流程的二次加工。但在2009年重庆市破获的朱晓伟特大制毒案件中,却查获了技术含量高、工艺流程复杂的大型制毒设备。犯罪嫌疑人将乙酸钠(浓度15%)、苯乙腈、乙酸乙酯按比例混合放人大型反应釜,经过复杂工艺后制得高纯度冰毒。也有犯罪嫌疑人在合法药品麻黄碱片中提炼麻黄碱,再用提炼的麻黄碱制造冰毒。这种技术型的制毒方式规避了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风险,提高了制造毒品的隐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