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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韩案的私权与言论自由

  

  回答:是的,前几天很多朋友打电话给我,都这么建议我,我说必须要等两天,他们说,名誉事大,刻不容缓,但是我一句话就把他们说服了——因为……春节放假,法院年初七才开门。开门了自然就能去了。这样也正好可以由法院帮我认定一下手稿和当年文章的笔记,我的每一篇文章每一个段落都是由我亲笔写出。我也庆幸我留下了手稿,我在学校里创作的时候有一些同学可以作证。我也为其他没有手稿和证人的同行担忧,怕你们有一天会被这样污蔑而百口莫辩。


  

  问题2:你早期的文章里出现了大量引用的书籍和英语单词,似乎已经超出了你的年龄范围,由此有人推定你的文章是你的父亲写的,你怎么看?


  

  回答:首先,我的父亲根本就不会任何外语,我们写作的风格也截然不同。他在故事会上发表一些多为农村题材的故事和散文,而我则写一些杂文和小说。他的文笔自然流畅,我的文笔故作老成、非常做作。这是非常非常好辨认的。我当年之所以这么写是因为我崇拜梁实秋和钱钟书,所以在模仿他们。之所以用很多英语单词是因为钱钟书也经常这样写。英语的单词或者一些生僻典故非常好使用,找一个词典或者生僻的学术书,翻看一些生僻词,记录下来,让文章发展的时候稍微拐一拐,就能很简单的使用进去了。可能这么质疑的人都是理科或者学术出身,但这是几乎每一个文学爱好者刚起步时候的象征,就是要把文章写的文绉绉,让人看着觉得好像这个作者很有学问。我在初中和高中的时候的确有比同龄人多很多的阅读量和知识量,甚至故意去阅读一些生僻的书,而且也很巧妙或者说很功利的使用了这些东西。毕竟几个生僻的英语单词而已,你现在给我一本字典和一本古书,我能把我塑造成贯通中西的教授。这样写的确唬人,而且会显得和自己的偶像接近一些。人不都是这样么,模仿自己的偶像,再离开自己的偶像,寻找到自己。写完《三重门》我开始反思,觉得这样太做作,从第二本小说就开始彻底抛弃了这个风格。第二本小说《像少年啦飞驰》就几乎没有掉一个书袋,没有引用一个英语单词,文笔也更加自然。有一定文学经验的人能够一看看出来,《三重门》其实还是比较做作的模仿《围城》,反而不像是一个成年人的作品。不过可能一些对文学没有什么兴趣的人无法理解。


  

  有人说,“幽默”的英语单词是“humor”,我这么小的年纪,不可能知道这个单词还有一个意思,就是“体液”,而我却知道,并写在了小说里,说明我英语功底了得。这么说是很牵强的,几个单词记下来很容易被刻意引用到书里。我当时也是忘记了“幽默”这个单词具体怎么拼写,所以才翻了字典,结果发现它还有一个意思,就是“体液”。包括很多的英语单词都是这样,只要活用词典,就能让你显得学识渊博。而且我当时也的确常常翻看词典,因为我的偶像钱钟书先生有个典故,就是看字典看了两个月,所以我没有也看字典,中英文的都看,虽然现在忘记的差不多了,但其实对人生和创作都挺有帮助的,建议大家无聊的时候也可以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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