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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稳陷阱及其破解之道

  

  最后,司法独立。“无救济则无权利”,“救济先于权力”,宪法和法律中写入多少权利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权利能切实得到保障,在权利被侵犯时能获得公正的救济。而在法治社会,司法被誉为公众权利的保护神,其奥秘就在于其根据宪法与法律,司法权拥有独立的地位,“司法机关的独立表现在它只遵守自己特有的司法规则,表现在它的观念和行为不被其他政治机构和社会团体的观念和行为所左右。”[21]当前,我国司法机关独立性不足,地方化、行政化现象严重,为了“顾大局”、“保稳定”、给地方经济“保驾护航”,往往对征地、拆迁、国有企业改制等“敏感”案件不予立案,利益受损的群众告状无门。更有甚者,个别基层法院沦为行政意志的附庸,其主要功能不再是用来保护公民的权利,相反却以“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公务”、“敲诈勒索政府”、“诽谤”、“聚众扰乱交通秩序”打压维权群众。民众维权成本非常高,通过正常渠道解决诉求很难,迫使人们维权时必须把事情闹大,甚至采取开胸验肺、[22]断指自证清白[23]这类激烈的维权方式才能实现维权的目的。而这类维权方式一经报道,公众将不可避免地产生对司法失望的心理,从而加剧公众的愤懑与不满,不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当前,政府必须确立维权就是维稳的理念,而维权的关键在于完善权利救济渠道,因此必须在体制上保证司法机关的独立地位,惟如此才能使积贫积弱的权利尽快走出贫困的境地。


【作者简介】
高军,单位为江苏技术师范学院人文学院。
【注释】清华大学课题组.以利益表达制度化实现长治久安.领导者2010(4).
孙立平.“不稳定幻象”与维稳怪圈.人民论坛2010(7)上.
于建嵘.从刚性到韧性,变“维稳”为创稳.南方都市报2010-4-4.
晏阳.“瞒报维稳”是最可怕的“疫情”.浙江人大2010(10).
孔祥勉.“天价维稳”现象的政策浅析.改革与与开放2011(6).
,晏阳.“瞒报维稳”是最可怕的“疫情”.浙江人大2010(10).
清华大学课题组.以利益表达制度化实现长治久安.领导者2010(4).
孙立平.“不稳定幻像”与维稳怪圈.人民论坛2010(7)上.
邓杭.温州律协就禁止律师帮助受害者家属言论致歉.京华时报2011-7-29.
熊传东.“天价维稳”的无底洞有多深?.光明日报2010-6-9.
转引.熊传东.“天价维稳”的无底洞有多深?.光明日报2010-6-9.
徐凯等.公共安全账单.财经2011(11).
2009年6月28日《新华每日电讯》报道:有一天,河南某地几个上访户在一块吃饭,交流上访经验,吃完饭不想买单,就打电话给当地政府的一名领导,让他来结账,并威胁说,如果不结,马上就去北京上访,到时候让你们去北京接访,挨上级批评不说,花的钱比吃几顿饭都多。这名领导无可奈何,只好买单。参见.孙燕.不可忽悠“维稳”.民主2009(10).
田国垒.王帝.小矛盾如何不再闹成大事件.中国青年报2011-3-14.
孙立平.“不稳定幻像”与维稳怪圈.人民论坛2010(7)上.
拉尔夫·达仁道夫.现代社会冲突.林荣远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3.
L·科塞.社会冲突的功能.孙立平等译.华夏出版社1989.
俞可平.动态稳定与和谐社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06,(3)
王海锋.河南邓州计生委被曝下红头文件逼村民超生【DB/OL】.http://www.chinanews.com/sh/2011/07-29/3218285.shtml
高军租税国及其意义初探.河南社会科学2010(5).
萨缪尔·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王冠华等译.三联书店1989.19.
刘京京.“开胸验肺”带血维权.财经2009(16).
刘建等.90后司机断指证清白.法制日报2009-10-19;李万友.对集体“断指自证清白”的追问.深圳商报201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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