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外法学之南非公共采购法律专题报告
佟刚
【关键词】南非公共采购
【全文】
《南非公共举债和对外担保法律专题报告》介绍了南非公共举债的程序与限制。如果南非政府公共举债的目的是公共采购,贷款人还应同时考虑南非有关公共采购和供应链管理(Supply Chain Management)[1]的具体规定,本文特介绍如下。
一、法律渊源
在公共采购中,采购程序、评比标准、采购监管等行为适用的法律属于公法范畴;在招标人确定了中标者并签署了商务合同后,后续争议将适用南非合同法,属于私法范畴[2]。
在公法范畴内,南非目前适用以下法律渊源:
1. 关于采购的强制性法律规范:南非宪法,公共融资管理法案(Public Finance Management Act,以下称PFMA),城市融资管理法案(Municipal Financial Management Act,以下称MFMA),优惠性采购政策框架法案(Preferential Procurement Policy Framework Act,以下称PPPFA),优惠性采购政策框架规章(Preferential Procurement Policy Framework Regulations,以下称PPPFR),国家招标委员会法案修正案(Amendment to State Tender Board Act Regulations,以下称Amendment)。
2. 关于公共采购的指导性操作规则:政府采购改革统一政策(Policy to Guide Uniform in Procurement Reform Process in Government,以下简称Policy),供应链管理框架(Framework for Supply Chain Management,以下称Framework),一般采购指导(General Procurement Guidelines,以下称Guideline)。
可以说,Amendment与PFMA带来了南非公共采购规则的革命,因为在Amendment颁布之前,State Tender Board Act要求所有公共采购必须通过国家招标委员会(State Tender Board),而新制度下各部委、地方政府、宪法性机构、公共机构等有权由自己的会计官负责公共采购,并自负其责。
二、公共采购的分类和常见步骤
按采购来源分类,南非的采购可以分为单一供应商采购、多供应商采购、合资采购[3]等形式。
按采购中选择中标人的标准分类,南非的采购可以分为普通公共采购和优惠性公共采购[4]。
从招标人角度看,南非的公共采购招投标分为五个常见步骤。
1. 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应当包括合同主要条件、价格、税务承担、参与国家工业项目(National Industrial Programme)的承诺等信息。文件还应当包含由采购方技术参数委员会设定的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详细技术参数。技术参数一般包括但不限于参与条件、采购数量、交付时间、交付计划、质保问题等。
2. 发出招标邀请
供应链管理机构负责发出招标邀请,当招标金额超过一定金额时,应当至少从三个供货商处获得竞争性报价。供货商最好来自供货商数据库,邀请形式可以是电话方式也可以是广告形式。在招标金额超过30000兰特时,PPPFA的相关条款也将同时适用[5]。
3. 收标和开标
所有收到的标书应当同时开标。供应链管理机构负责检查标书文件是否完备,同时检查投标人是否在国库委员会违约人数据库(Database of Defaulters)之列,否则投标人将丧失投标资格。供应链管理机构负责对比各标书,为评标委员会(Bid Adjudication Board)准备对比表格。
4. 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