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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权利原理还是道德乌托邦?

  

  显然,卢梭作为当时社会现实的批判者是破坏性的,即便是作为一个纯粹知识分子的角色亦不为主流社会所容,致使其学说屡遭受贬损,最后难免落入边缘化的命运。然而,在今天看来,卢梭又是不朽的,不受欢迎并不意味着其思想就没有建设性的贡献,来自各方面的批评、责难甚至诋毁不但没有清除卢梭的身影,反而使之影响更大了。根本原因就在于,作为伟大启蒙运动的不和谐音符,虽然卢梭眼力所及之处皆呈现出腐朽的气息,荒谬的社会制度处处维护着权贵和富人的利益,但他始终相信通过制度上的矫正和创新,一个良好的社会能够得以建立起来,人人充分享受到自由和平等并非不可能。无论从《论科学和艺术》、《论人类社会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社会契约论》到《爱弥尔》等一系列著作,还是从“科学、艺术与道德的背反”、“自然状态”、“道德理想国”到“启蒙运动的叛逆”等这些引起争议的问题,卢梭都没有失却这份信心。因此,卢梭活在我们心中的形象,就不单单是一个与社会现实格格不入的叛逆者,也不仅仅是一个带有浓厚浪漫主义气质的道德学家,而是一个充满了忧患意识的社会建设者。警惕其学说中的道德理想主义色彩,正视其提出的问题,提取其理论建设性中的积极因素,或许是我们今天对待卢梭思想遗产的应有态度。


  

  二、卢梭契约论自由理念的确证


  

  考察人类社会生成的过程,建立政治制度运作的社会机制,确立自由与平等的价值原理,构成了卢梭契约论的理论框架。正是在这里,人们对卢梭所发出的批评之辞毫不吝啬,这些批判言论几乎涉及卢梭契约论的所有方面,从其预设前提到演绎出结论的方法、从自然状态进入到社会状态的求证过程、从对黑暗现实的揭露到社会理想的构筑等等,无一不被反复进行过清算。然而,就像卢梭本人客观地评价其理论先驱霍布斯指出的


  

  那样,正因为霍布斯著作中充满了真理,他才遭受了那么多的批判;由卢梭引起的争论与批评也只能作如是观。实际上,经过细心的检讨,我们发现卢梭的契约论虽然带有浓厚的理想色彩,但其理论勇气以及对人类前景的幽思不但不是不痛不痒的道德说教,而是对人类社会秩序的天才构思;这是一种“知其不可而为之”的决心,也是一种“舍我其谁”的信心。虽然卢梭最终要达到“平等的自由”的社会理想过于乐观了,但正是这种建基于现实批判基础上的展望推动了人们的创造性活动,不然,所有对卢梭的肆意诋毁和热情洋溢的赞扬都无法得到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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