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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打击“东突”势力切实维护国家稳定

  

  (二)东突势力的恐怖主义本质


  

  19世纪中期以来,民族主义在世界范围产生了极其重要的影响,扮演了形形色色的政治角色。民族主义导致民族国家模式的出现,民族沙文主义导致帝国主义,极端民族主义导致法西斯主义,殖民地民族主义运动导致殖民主义体系的崩溃,民族分裂主义导致恐怖主义、战争冲突和国家裂变,等等。[16]东突分子一直以民族主义为旗号,但是其活动充分暴露了它的恐怖主义本质。


  

  1、以分裂国家为目的。“东突”势力一直以“泛突厥主义”和“泛伊斯兰主义”为政治主张,极力宣扬所谓“突厥民族至上”,主张突厥民族要实现统一。歪曲新疆历史,宣扬“东突厥斯坦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独立的国家”,从根本上否认新疆自西汉以来即为中国一部分的历史事实。否认自古以来我国各民族友好往来、共同缔造祖国历史的事实,把民族关系史说成汉族同其他少数民族仇视和不断征战的历史,称汉族是“殖民者,侵占者”。其活动的政治性十分明显,根本目的就是分裂国家,把新疆独立出去,建立独立的“东突厥斯坦国”。近年来,东突势力逐渐意识到当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不可能冒与中国对抗的危险来支持他们的独立,逐提出“渐进主义”和“实用主义”策略的“渐独”方针。首先以“人权、民主和宗教自由”为诉求,在国际上广泛宣传所谓维吾尔人被打压的虚假事实,赢得国际同情。在这一阶段,它努力把自己打扮成维护维吾尔人权利的政治流亡组织。它在成立宣言中刻意回避“独立”一词而着重强调“人权、宗教自由和民族自决”就是例证。[17]但是,他们并没有放弃独立建国的目标,“世维会”就宣称“最根本的目标就是追求摆脱中国,争取独立”,并坦言“这是无可非议的”。[18]可见,将新疆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分裂出去是“东突”的政治企图和最终目标。


  

  2、以暴力或暴力威胁为手段。“东突”势力为了达到以上政治目的,采取了诸如爆炸、暗杀、绑架、恐吓、纵火、投毒、武装袭击、制造暴乱等极端的暴力手段。据不完全统计,自1990年至2009年,境内外“东突”势力在我国新疆境内制造了恐怖暴力事件260余起,160多人丧生,近千人受伤。典型暴力案件包括:


  

  (1)制造爆炸:1997年的乌鲁木齐市“2·25”系列公共汽车爆炸案造成3辆公共汽车被炸毁,包括维族、回族、柯尔克孜族、汉族群众在内的9人丧生、68名乘客被炸得腿断肢残,严重受伤。1998年2至4月,恐怖分子在叶城县连续制造了14起爆炸案,目标直指公安民警和警车、汉族群众和输油管道,致3人受伤。叶城柯克亚至泽普石油化工厂输气、输油管道被炸裂后引发大火,燃烧长达3个多小时。[19](2)进行暗杀:2001年2月3日,一伙恐怖分子闯入喀什地区疏附县法院干部买买提江·亚库甫家中,对其连捅38刀,将其残酷杀害。[20]1997年11月6日,将全国和新疆伊协委员、阿克苏伊协主席、拜城县清真寺主持尤努斯·斯迪克大毛拉枪杀于去清真寺做礼拜的途中。1998年1月27日,又将去清真寺做礼拜的叶城县政协常委、县大清真寺主持阿不力孜·阿吉枪杀。[21](3)武装袭击:1996年8月27日凌晨,6名恐怖分子身着迷彩服,乘车到叶城县江格勒斯乡政府,割断电话线,杀死副乡长和在此值班的一名警察。随后又闯入该乡一村,将3名治安员和1名水管员绑架到10公里外的戈壁滩上杀害。[22](4)纵火、投毒:1998年5月23日,“东突”分子在乌鲁木齐市多个繁华商贸场所统一投放了40多枚化学自燃纵火装置,扬言“要将乌鲁木齐变成一片火海”,被及时发现扑灭。1998年1月30日到2月18日,恐怖分子在喀什市制造了23起投毒案,致使4人中毒,1人死亡,多头牲畜被毒死。[23](5)策划、组织骚乱、暴乱事件:1990年4月,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陶县的巴仁乡发生武装暴动,恐怖分子劫持10名人质要挟政府,并在交通要道炸毁2辆汽车,残杀6名武警官兵,暴乱分子毫无人性地用斧头砍下武警干部的头颅,其罪行令人发指。他们还用冲锋枪、手枪等武器向被围困的政府人员射击、投掷炸药包、手榴弹。[24]巴仁乡武装暴动标志着“东突”分裂势力的恐怖主义化。1997年2月5日至8日,“东突伊斯兰真主党”恐怖组织策划制造了伊宁骚乱事件,恐怖分子高呼“建立伊斯兰王国”等口号,袭击平民,捣毁商店,烧、砸汽车,致使七人死亡,二百多人受伤,三十多辆车遭到毁坏,多间民房被毁。[25]尤其是2009年发生的“7·5”事件对我国新疆地区的稳定构成严重威胁。截至2009年7月16日,乌鲁木齐“7·5”事件死亡人数已升至197人,直接经济财产损失达6895万元。[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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