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欧盟和喀麦隆政府就木材贸易达成了《自愿合作协议》(Accord de Partenariat Volontaire,AVP)。协议规定,喀麦隆国内市场上的木材,以及出口到欧盟成员国和世界其他国家的木材中,不得含有任何非法木材。从2012年开始,从喀麦隆出口至欧盟市场的所有木材及其衍生品都必须先申请许可证书,证明出口的木材和衍生品是以合法的方式而获得、加工并推向市场。《自愿合作协议》还规定,木材的获取不得对喀麦隆森林资源造成不利影响。
八、喀知识产权法
喀麦隆是非洲知识产权组织(OAPI)16国成员之一。该组织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的成员。在成员国注册的专利和商标可在喀麦隆受到保护。喀麦隆也是工业产权和着作权巴黎公约的缔约国。
在喀注册的专利权有效期10年。如果申请人提供了该专利已经在OAPI成员国使用的证据,每5年可更新注册专利。
在喀注册的商标有效期20年,每10年可更新注册。
2008年起,喀注册着作权登记体系发生了变革,由原先的单一登记机关变为根据着作权的不同领域由不同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但整体讲,由于执行成本、对知识产权漠视、腐败等问题,喀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比较差。
九、喀税法
任何注册地址、主要营业活动或者主要管理活动在喀的企业均是喀税法上的居民。喀税法上的居民将就其全球所得缴纳所得税。喀税法上的非居民将就其来源于喀的收入缴纳所得税。
居民企业的资本利得(capital gain)应当在税法上被当做普通公司收入,按正常公司所得税率征税。在正常营业中处置不动产获得的资本利得可以排除在应税收入外3年,如果企业将该资本利得再投资于经营用途的不动产。公司并购、股权转让的资本利得可以排除在应税收入外,如果并购形成的新公司注册地址在喀麦隆或其他CEMAC国家。
公司所得税率为35%,附加税率为收取的公司所得税的10%,即所得税最终有效税率为38.5%。再投资领域,如果再投资的数额不超过公司年度收入的50%,公司可以以再投资的50%抵扣所得税。
针对股息和利息的预提税税率为15%,附加税率为收取的预提税的10%,即预提税的最终有效税率为16.5%。
针对雇主付给雇员的工资的Payroll Tax的税率为雇员全部工资的2.5%,雇主每月应当将Payroll Tax支付给住房贷款和雇佣基金(Housing Loan and Employment Fund)。
不动产税税率为不动产价值的0.1%,每年支付一次。
印花税税率根据合同性质从1%到15%不等。
出售企业需要缴纳税率为15%的转让税(Transfer Tax)。
销售货物、提供服务、进口货物、销售不动产、出租未开发土地等。有应税销售(taxable turnover)的公司应当进行登记,非居民企业应当雇佣当地机构代为登记、缴纳增值税。增值税率为17.25%,附加税率为收取的增值税的10%,即增值税的最终有效税率为19.25%。
针对拥有勘探许可(Exploration Permit)的采矿企业,头两年免营业执照税(Business License Tax),免除企业登记费,免除在当地购买或进口与采矿直接相关的原料和设备的增值税(财政部门和矿产部门将联合签发一个相关原料设备的清单;需要企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减免);税务上的亏损最长递延时间延长至5年。
十、喀劳动法
喀劳资关系受1992年劳动法案(Labor Code)管辖。该法案确立了工资集体谈判制度、废除了雇佣的最低学历要求、废除了政府对解雇的控制、减弱了政府对工会的影响力。该法案不适用于公务员、司法机关雇员、国家安全人员。雇员在喀可以自由组成工会,进行集体谈判。
处理劳资纠纷时,经过喀国内长期演变,形成了雇主、工会、政府代表共同谈判的特色解决方式。该种方法减少了罢工和劳动纠纷诉讼,被主管机关劳动和社会安全部(Minister of Labor and Social Security)称为“社会对话”。
今年来,外资在喀出售资产常受劳动法案第42条的不利影响,需要引起注意。该条款允许劳动者或工会在外国投资者出售资产前终止劳动合同,先行获得劳动赔偿,即便新的收购人仍然愿意继续雇用原来的劳动者。
十一、喀争议解决体系
(一)喀法院体系
喀法院体系从体系构成角度看是法国法体系和普通法体系的混合体,但从诉讼程序角度看则是纯粹的法国法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