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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进程中的家庭与青少年犯罪

  

  自80 年代开始,我国家庭离婚率呈稳步上升趋势,有人称之为“阴阳大裂变”。据1994 年发表的《 中国妇女状况》 白皮书称,中国有2 . 7 亿个家庭,家庭离婚率为1 . 54 %。据此推算,每年约有40 万个以上家庭解体。发达地区表现尤为突出。广州的一项调查表明,当今离婚率比80 年代初上升3 . 85 %。《 1996 年上海统计年鉴》 的数据表明,上海市1995 年初结婚14 , 61 万人,离婚4 . 5 万人,二者比例为3 . 23 : 1 ,上升幅度比1990 年增加1 倍。[5]


  

  据调查,武昌工读学校自1979 年开办以来,在招收的538 名学生中,父母离异的占21 %。上海市黄浦区第二工读学校1983 年的一项统计表明,因离婚导致子女受到伤害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也占22 . 1 %。可见这一比例具有一定代表性。1996 年,有人对邯郸钢厂青少年犯罪情况予以调查,在被调查的56 名失足青少年中,父母离异再婚的有6 个,死亡再婚的有3 个,精神不健全的有4 个,父亲送劳改的有2 个,因工作关系父母分居的有2 个。以上家庭缺损的约占全部56 人的1 / 3 。[6]


  

  诚然,城市化进程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了离婚率的增高,而对于离婚这一社会现象,我们并不能以好或坏来断然评价。现在的事实是离婚家庭经常伤及子女的身心健康,导致青少年人格的畸型发展,使他们产生家庭角色转换上的困难。如果有其他不利因素介入,就更易促使他们步人违法犯罪的歧途。


  

  家庭人口流动


  

  人口流动频繁是城市化进程的突出表现。许多家庭随着人口流动迁入城市。来自公安部户政管理局的资料记载:根据1996 年10月30 日统计,全国共有暂住人口4170 . 1 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49 万人。其中跨省流动的占相当大比例。北京市总共生活着330 万外来人口,约占全市人口的28 %。这些外来人口又以农民为主,他们往往按地域、行业、民族和姓氏宗亲等方式形成特定居住地。外来户人居城市后,子女的工作和教育成为极大的社会问题。他们自身素质不高,在没有职业又缺乏管理的情况下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在此特定生活条件下,不少家庭交叉感染,进行结伙或者共同犯罪。有些外来户的出租屋常常成为犯罪分子的避风港,直到沦为犯罪场所。


  

  从外来人口犯罪人数看,上海市1986 年为1262 人,1989 年为5285 人,平均每年以61 %的速度递增。在该市全部刑事犯罪分子中,外来人口所占比重1983 年为6 . 8 % , 1989 年为31 . 3 % , 1994 年猛增到57 . 8 % , 10 年上升51 个百分点。另据广州市统计,从1979 年到1992 年,流动人口犯罪平均每年以44 %的速度递增。深圳市近几年抓获的刑事犯罪分子中流动人口所占比重高达75 %以上。[7]在外来人口犯罪中,有青少年参与的又占大多数。外来人口犯罪居高不下的原因显然与家庭环境变化以后难以发挥其正常职能有关,有些家庭本身已成为犯罪的温床。家庭人口流动对青少年犯罪的抑制作用的减弱,对于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十分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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