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英国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服务的发展与启示

  

  三、调解程序的进行


  

  英国知识产权局所提供的调解服务将由其内部的“查询与建议服务处”来负责处理。该服务处设置在英国知识产权局,所提供的服务原为商标检索与建议、新式样设计检索、可专利性信息检索、专利不侵权信息检索、专利权有效性检索以及研究成果授权等相关信息。在英国知识产权局决定增加调解这一纠纷解决途径后,在该服务处便新增了调解服务的内容。


  

  若当事人同意进行调解,他们必须将这一选择及时通知知识产权局,并提供调解程序的时间安排表。在此基础上,知识产权局将及时安排调解程序。调解程序启动后,调解员先用15至20分钟介绍其专业背景及经历。接下来,调解委员会将确认对该争议具有调解的权限,调解委员会也会询问双方当事人在调解程序启动前,有无事先向调解员表达其需要协调的利益需求。若双方当事人就争议进行交涉谈判有新的进展时,也可以在此时提出。如果双方当事人虽然尝试利用调解程序来解决纠纷,却最终无法达成共识时,当事人仍可以提出请求并经调解委员会同意后,由调解员制作一份不具有拘束力的调解条款建议书。在以后的诉讼中,该建议书虽然不具有任何效力,仅供法院参考,但是在法官进行判断时,专业调解委员会的意见仍具有很重要的参考价值。调解员所提供的条件、调解程序中双方当事人态度等资讯,可以供法官在裁定诉讼费用时进行参考。


  

  此外,在诉讼程序开始前或者进行中,若法官认为有必要时,都可以建议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是调解并不是强制性的诉讼前置程序,当事人有权不采取调解程序而径行利用诉讼程序。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英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若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绝调解时,法官将有权在最后决定诉讼费用时,将这一拒绝调解的事实作为考量的因素。法官衡量当事人拒绝调解提议的理由是否正当,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虑:1.该争议的性质;2.该案件的整体价值;3.当事人是否正在采取其他和解方案;4.调解程序对于当事人是否造成过高的金钱负担;5.采用调解程序是否将对当事人造成不利;6.当事人利用调解程序是否有成功的机会。[8]


  

  四、调解效力与调解费用


  

  当调解程序结束时,当事人应当立即将结果通知知识产权局。即使调解成功,知识产权局仍将询问当事人是否有导致尴尬的未决事项,并告知当事人相关内容虽然不能达成调解协议,但是可以直接通过诉讼途径获得救济。当然,尽管诉讼是最终的救济手段,在有可能达成调解协议时,还是不要过早贸然提出相关的诉求。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