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民事诉讼法修改:关注十大焦点

民事诉讼法修改:关注十大焦点


张卫平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制定于1991年,距今已近十六年。对于西方法治国家而言,这个时间并不算长,但就中国这样一个社会变化如此之快的国家而言,十六年已经是一个能够使人感到沧海变桑田的时间,正因如此,民事诉讼法已显得颇有些“历史”了。无论从法典所表达的诉讼体制,还是各种具体制度的设计,都显露出明显的不适应。基于此,立法部门已将民事诉讼法的修改提上日程。张卫平教授一直从事民事诉讼法的研究,本报特邀他就民事诉讼法修改中值得关注的问题撰文。当然,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并不仅仅是这十个问题,本文也仅是一家之言,希望有更多的人关注并参与讨论。
【关键词】民事诉讼法修改;十大焦点
【全文】
  

  诉讼简易化:


  

  跟进需求,实现程序多样化


  

  提高诉讼的效率一直是现代民事诉讼的理念之一,尤其是在当下我国部分地区已经开始呈现“诉讼爆炸”势态的情况下。诉讼效率是一个世界性的话题,国外的“小额诉讼程序”、“速裁程序”也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作为一种制度建构提出来的,其基本指导思想是救济权利大小与救济程序的复杂程度呈正比。按照这一认识,财产争议标的数额小的案件,就应当适用更为简易的程序。现行民事诉讼法虽有“简易程序”落实这样的认识,但简化的程度还不够,如依然适用了两审终审制,从而影响了诉讼效率。在诉讼的简易化作业方面,有的学者主张,在保留简易程序的前提下,建立独立的小额诉讼程序,甚至速裁程序。这种主张是将解决民事争议的程序进一步细化,即将民事诉讼程序细分为多个层次,使其针对性更强,能够更好地处理诉讼效率与程序正义的关系。不同程序中,其程序权利也有所不同。例如,规定在小额诉讼程序中被告人不得向原告提起反诉;没有证据交换;须一次审理结束;当事人不得提起上诉等等。在理论上,这样的细化是没有问题的,主要的问题在于三种程序适用范围的界定问题。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