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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未成年人涉黑涉恶犯罪特征与模式研究

  

  (五)黑社会亚文化腐蚀性较强,同龄群交往影响较大


  

  美国犯罪学家科恩认为,少年帮伙亚文化是指少年帮伙中流行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成员并依此来思考、判断和行为处事。[6]在各种媒体和影视中,我国黑社会亚文化最直接的表现是“江湖哥们义气”和“贪图享乐”的价值观念,而这些观念对涉世未深的未成年人最具有诱惑力和吸引力。一方面,未成年人渴望群体归属感和同龄群之间的感情交往,尤其是那些失去家长或老师尊重的“问题少年”和“边缘少年”,往往对“来之不易”的朋友是“有福同享、有难共当”,“为朋友两肋插刀在所不辞”,讲求“哥们义气”,崇尚“老大观”、“谁敢玩命谁英雄”的友谊观;另一方面,他们不理解影视中所谓的“江湖道义”、“侠义”、“兄弟感情”等友谊观是文学作品为了引起观众的共鸣而进行的“英雄主义”的反面渲染,他们没有认识到那些明星所扮演的关于黑社会的角色在现实中实际上都应该是银铛入狱的犯罪人本质。这正如电影《天下无贼》中职业盗窃集团的“老大”黎叔最后对手下小叶所说的:所谓的江湖道义都是戏文,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因此,由于未成年人的认知能力尚未达到成人的水平,易于被一些影视音像、图书杂志中黑社会的形象所误导。根据调查,目前一些地方已经出现了未成年人模仿黑社会建立帮会的情况,在调查的1793名未成年犯中,“有过组建或加入黑社会性质组织想法”的632人,占36.03%;“已经加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147人,占8.38%。[2]8.38%。另据《中国青年报》2004年的一项报道,在我国中学生中,25%的男生有意加入帮派,4%女生也有意加入感兴趣的“组织”。[11]这种现象很大程度上与影视媒体对黑社会亚文化的宣传和未成年人的误读有关。根据有关研究,未成年人对于社会的基本认识,对社会规则的把握,甚至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90%以上的影响是来自大众传媒。因此,对大众传媒的管理和对未成年人的引导是防范黑社会亚文化影响的主要措施之一。


  

  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容易受到同龄群的影响,如果同龄群中存在不良的因素或个体,极易促使未成年人走向违法犯罪。根据调查,接触不良少年是未成年人犯罪带有普遍性的前兆。[14]美国犯罪学家萨瑟兰提出的差异交往理论认为,犯罪行为是在交往过程中与他人相互作用而习得的;一个人会通过榜样的影响、接触犯罪信息、犯罪亚文化影响等途径学习犯罪技巧、犯罪动机、使犯罪合理化的理由等;交往的越频繁,持续时间越久,交往的年龄越早,榜样的影响越大,犯罪的可能性就越高。[6]未成年人群体内的不良交往,不仅使错误的社会意识、不良的个性品质和行为习惯等逐步得到强化,而且还极易形成不良群体或犯罪团伙。


  

  (六)涉黑涉恶未成年人暴力性强,实施犯罪行为不计后果


  

  暴力性强是未成年人涉黑涉恶犯罪的主要特征之一。一方面,由于未成年人犯罪团伙没有丰富的犯罪经验,与成年人相比,也不具备较高的犯罪手段和犯罪方法,因而大都实施暴力性较强的或直接以暴力为后盾的犯罪。加上未成年人心理不稳定、易冲动,在实施暴力犯罪时常常不计后果。2011年咸宁市判决的一个由13人组成的黑社会性质团伙中,有6名犯罪人为未成年人,该团伙通过暴力护赌聚敛钱财,先后致1人死亡和多人重伤。仅仅因为团伙头目续某在他人帐篷前小便引起争斗,团伙未成年成员陈某就持匕首朝他人背后猛刺,致使受害人死亡。另一方面,由于未成年人社会经验不足,容易被黑恶组织怂恿、蛊惑,或者被强迫从事一些暴力犯罪,典型如“6.28”瓮安事件中被怂恿从事暴力犯罪的未成年涉黑成员,还有贵州另外一起涉黑案件中,未成年成员张勇被指使多次实施抢劫和杀人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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