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关于黄社长提出的台湾地区在具体法治和宪政方面的不对称性问题,我想简单回应一下。其实这个问题在回归之前的香港也存在,其根本原因在于这些地区缺乏确定性的主权以及与之相应的宪法空间意识。比如台湾有独立的司法,有选举和议会民主,但台湾的选举过程和日常政治充满了关于主权和宪法的分裂意识,尽管台湾学者将之非常智慧地处理成了“族群分裂”。国民党主政的台湾仍然面临着主权危机与宪法空间断裂的威胁。当然,台湾之法政处境有着复杂的政治历史背景,其具体法治与宪政的不对称性本身就构成了中国统一大业的问题之一,根源于后者且必须借助后者才能获得最终的制度性解决。但这是否意味着大陆就具有确定的主权与宪法空间意识呢?我们发现,一百多年以来中国的统一并未最终完成,规范宪法没有成熟。尽管大陆具有经济规模跟地理结构上的主体优势,在国际关系上也成功地成为中国唯一的合法主权代表,自然的主体性直接转化为政治上的主体性,但是宪法理论跟宪法制度上并没有真正完成宪法空间的设立以及主权的建构。大陆的宪政转轨与国家统一具有某种历史的同步性。大陆同样呈现出具体法治与宪政的不对称性,而且具体法治的成熟度明显欠缺。最近热映的电影《建党伟业》展示了非常狭隘的单一政党合法性的史观,对“建党”的理解缺乏一种大历史观和国家统一观的深沉关怀,尚未挣脱局限于一党和大陆的主权与宪法观念。我们需要大历史观,需要真正的中华民族宪法空间的意识提炼和想象。这表明我们的宣传文艺严重滞后于改革的现代化进程及其法政思想的时代化诉求。“法政思想文丛”是否可以引导一种大历史观和基于宪法理性的国家统一观,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