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早就指出:“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经”。{3}因此,法律决不应当是压制利益表达的工具。一方面,法治可以为不同阶层的利益表达和实现提供必要的制度空间,另一方面,法治通过制度、程序的设置,将这种利益表达和实现控制在社会秩序稳定可接受的范围之内。在这一过程中,特别是要重视网络舆论。近年来,网络在公共生活中的爆发性力量已逐渐成为一种社会景观。例如,近几年来的“周老虎案”、“瓮安事件”、“躲猫猫事件”、“杭州飙车案”、“邓玉娇案”、“我爸是李刚”、“浙江钱云会案”等网络群体事件,既说明网络是一种新兴的特殊的民意表达方式,也说明网络背后的力量凭借网络,正成为促进社会管理模式创新的生力军,更是对传统管理模式的挑战。
改革开放30多年来,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在社会结构整体性变革之下,也必然会引发一些深层次的社会问题。而对这些问题处理不当,必然会影响到社会和谐与政治稳定。2009年11月15日,国家主席胡锦涛在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上发表题为《合力应对挑战,推动持续发展》的重要讲话,首次强调“统筹兼顾,倡导包容性增长”。“包容性增长”就是共享性增长,是各利益群体协调的、注重社会领域发展的增长。找到处理社会矛盾的正确模式,以法治为主导实现社会管理模式创新也是实现“包容性增长”的关键所在。因此,构建法治型社会管理模式,必须回应中国社会转型的要求,必须着力解决当前突出的社会矛盾,尤其关注社会要素的结构性矛盾、社会运行条件的功能性矛盾、社会运行机制的失调性矛盾。
第五,法治型社会管理模式,意味着社会维稳和公民维权的有机统一。既能维稳也能维权,通过法治来解决各种矛盾,实现社会管理创新,是必然的发展方向。要讲求维稳行为的原则性和规范性,而不能忽视、扭曲甚至排斥法律的功能。所谓法治,其核心就在于通过权利、义务的规则化配置,通过宪法和一系列法律法规等规定公民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诸方面的权利,包括公民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程序、方式、方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进而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列宁说:“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4}只有通过宪法确立民主法治,才能彰显人权,实现人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