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司法官遴选制度探微

司法官遴选制度探微


陈卫东;韩红兴


【摘要】现代法治国家一般都建立起了严格的司法官遴选制度,大体可分为三种模式。这三种模式各有其特色,我国司法官遴选制度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应予以改革。
【关键词】司法官;遴选制度;评价;构想
【全文】
  

  司法公正是人类追求的永恒目标。“徒法不足以自行”,司法公正的实现不仅需要一整套完善的立法,更重要的还在于拥有一批具有良好法律素养和优秀品质的精英化的司法官队伍。“惟仁者宜居高位”,社会的公正以司法官正义的形象具体呈现,如何在芸芸众生中,选出社会公正的代言人,是人类自从有了法律以来就孜孜以求的目标。在经历了漫长而曲折的道路之后,现代各国普遍把抬高司法官准入门坎,严把入口关,建立严格科学的司法官遴选制度,作为实现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的第一关口。我国经过十年司法改革的风风雨雨,相关立法已基本完善,而司法队伍的建设却令人堪忧,司法队伍整体素质的低下,已成为制约我国依法治国,实现法治现代化的瓶颈,如何保障司法队伍的同质化、专业化和精英化,已成为我国司法改革的关键所在。令人欣慰的是,目前司法统一考试制度的确立,已经开启了我国司法官遴选制度走向现代化之门,以此为契机,逐步实现司法官遴选制度的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建立一批精英化的司法官群体,是21世纪中国法治建设的首要任务。本文拟考察司法官遴选制度的世界趋势,结合中国实际,初步提出构建我国司法官遴制度的构思,以期商榷。


  

  一、对司法官遴选制度的世界趋势考察


  

  现代法治国家一般都建立起了严格的司法官遴选制度,确立了司法官遴选的职业一体化、专业化和精英化的原则,实现了司法官的逐级晋升制,这已成为现代司法官遴选制度的通用规则,但是,由于各国历史传统、政治制度、法律制度等方面的不同,又使司法官遴选制度各具特色,总体上现代司法官遴选制度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是以英、美为代表的普通法系国家,注重司法官经验化的遴制制度;二是以法、德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以注重司法专业化为特征的司法官遴选制度;三是以日本为代表的“混合型”司法官遴选制度。下面逐类进行考察。


  

  (一)英美法系国家的司法官遴选制度


  

  英美法系国家司法官遴选一般采用的是“经验”、“精英”、“年长”的原则。在英美法系国家,一个公民欲成为司法官,首先要求进入大学教育,获得法学J.D学位(大学教育是一种职业教育,旨在培养学生做律师),然后从事律师职业,积累司法职业经验,经过长时间的实际煅炼,最后从律师中选任司法官。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