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更广泛的意义而言,隐私权根植于西方文化的历史特性:贵族的身体和财产意义。隐私权背后是对于财产的所有权。在这一方面,最为经典的隐私权信条是:“风进,雨进,国王不能进。”该信条实际上是说:在我拥有的房屋场所中,我的行为和思想不受任何人为干涉。这一信条当然受到很大的挑战:比如个人垃圾里所透露的信息不受隐私权的保护;雇员在办公室的隐私也受到保护等等。因此这种信条将隐私权的基础投向了对自己身体的所有权。该信条实际上是说:即便房屋和其他财产不完全属于我,身体也是属于我的;我对我的身体有绝对的控制权,外人不得干涉。[17]隐私权的理念因而强调个体与社会之间的区分界限。隐私权的理念与自由主义的个体自治观念密切关联:自由主义强调自治的、前政治社会的个体。[18]身体乃是最具个体性的事物。人对于自己身体信息的控制乃是独立于社会和国家之外的。因此,隐私权的深层意义乃是财产权的逻辑—无论是对住所还是身体的财产权。正因为如此,我们才可以理解,个人的信息为何可以用于换取其他经济利益。比如明星可以通过披露隐私权来获得更大的名利,比如隐私权受到侵犯后要获得赔偿也是遵循财产权的逻辑。
隐私权这项法律权利背后实际上承载了一种西方式的对于个体的社会想象。[19]隐私权承载的是一种个体不受社会干涉的想象。当然,这种想象并非事实。在美国对于隐私权的讨论中,很多论述已经侧重于从社群的角度重新理解隐私权:隐私权实际上不仅仅服务于个体的独处权利的保障,更服务于社群的文明化的建构;隐私权同样承载了某种集体性的价值;隐私权不仅仅服务于个人利益,也服务于社会利益。[20]事实上的自我是社会建构起来的自我。在网络时代,个体成为了网络当中的自我;自我的主体性由网络所建构和影响。因而自由主义所预设的前社会和前政治的个人前提乃是站不住脚的。[21]但即便有如此的批判,隐私权作为自由个人主义的一种社会想象仍然存留下来。这就好像即使有诸多史学材料已经否定了《三国演义》的很多情节的真实性,人们依然相信《三国演义》一样。
隐私权的想象在当代中国也逐渐发展起来。在当代中国对于隐私权的想象当中,隐私权乃是个体自由、尤其是免受国家和社会干涉的消极自由的最终体现和根本需求。在性解放、权利话语以及个体自由、个性凸显的时代,隐私权成为了涉及婚姻和性道德的人肉搜索事件中主要的辩论理由。隐私权的逻辑实际上是说:“我的身体属于我自己;我有权支配我的身体;别人不得干涉。”婚姻因而被想象为个体身体的自由结合;婚姻被构想为个体自由意志之上有关身体行为的契约。婚外情虽然违背公众道德,但对于个体身体自由的选择权可以对抗社会公众依据道德对其身体信息的披露和批判。一言以蔽之,在涉及婚姻和性道德的人肉搜索案件中,隐私权的逻辑乃是个体主义的身体自由文化在中国的展现。
中国网民并不认同个体主义的身体自由文化。对于在那些针对婚外情进行人肉搜索的网民而言,个体对于身体的自由所有权逻辑是说不通的。网民的人肉搜索行为的实质主张和行为模式都反映了一种相反的逻辑。网民的实质主张可以概括为:“你的身体不是你自己的;你的身体属于家庭、单位等一系列的社会网络;你需要对你的身体负责。”网民的行为模式可以概括为:“众人拾柴火焰高”—网民团结起来,动用各种社会网络和虚拟网络工具,将那些违反身体道德的人公之于众、使之受辱。这种逻辑构成了中国网民的一种集体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