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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丧礼的逻辑:一个法人类学的考察

  

  因此,本文的意图,就在于辨析乡村丧礼中的不同角色,揭示各种“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探寻乡村丧礼的内在逻辑,以及乡土丧礼与国家推行的新式殡葬政策之间的冲突。在此基础之上,本文还将进一步阐述传统的乡村丧礼在当代中国乡村社会中的功能与意义。


  

  二、乡村丧礼中的行动者:临死者、操办者、亲邻长者


  

  要解释乡村丧礼的逻辑,必须首先找到乡村丧礼活动的“第一推动力”。据我的调查与观察,这个“第一推动力”来自那些临死的人,尤其是那些濒临正常死亡的老人。


  

  六七十岁或七八十岁的乡村老人(其中又以老年妇女居多),由于疾病或衰老,当他们感到来日不多的时候,就会特别依恋他们生活的这个世界。在他们的眼里,不是他们主动抛弃了这个世界(所谓“去世”),而是这个总是会继续向前延伸的生活世界抛弃了他们—就像一列热热闹闹的火车上的某个旅客,被无情地抛下了车,他只能站在荒野之中,无可奈何地望着风风火火的、沸腾的列车奔驰而去。在这样的情景中,那些即将被抛弃的老人,既怀有一种不甘心的心理,同时还会产生一种被抛弃的孤寂与恐惧。在不甘心、孤寂、恐惧的驱使下,他们一般都会向家人或后辈提出举办传统丧礼活动的要求。他们凭借自己的人生经验,知道传统的丧礼一旦举行,他们(即死者本人)就将成为这个礼仪活动的中心,很多亲戚朋友都会聚集在他们的周围。尽管他们已经死亡,但在死亡之前,他们完全可以想象丧礼中的热闹场面,以及众星拱月般的“做焦点的感觉”。因此,对于临死者而言,如果死亡已经不可避免,那么,热闹的传统丧礼就是一个退而求其次的、至少是聊胜于无的选择。


  

  临死者还普遍相信,即将举行的丧礼活动,不但会延续现世的烟火气息与热闹气氛,不但会让他们继续保留“在场”的地位,而且还有一个极其重要的功能:帮助他们的亡灵顺利地进入另一个世界。因为乡村丧礼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由法师作为证人和介绍人,把死者的亡灵引荐给另一个世界的主事者,让死者的亡灵在另一个世界里顺利报到,并取得合法的身份。同时,法师还要呼唤那些更早死亡的死者的生前故旧,并把新的亡灵介绍给那些旧的亡灵,让这些新旧亡灵重新恢复先前的社会关系网络。因此,由法师主持的丧礼活动,实际上是为临死者的未来的亡灵打开了另一个生活世界。这个世界即使有可能是虚拟的,但它也是一种“虚拟的存在”。就像网络中的“虚拟婚姻”吸引了无数网民一样,由法师建构的虚拟生活世界及其社会关系网络,同样可以吸引无数的临死者。


  

  对于临死者来说,由于现实生活的世界即将飘逝,最令他们牵挂的另一个世界又不知道在哪里,因此,在亡灵世界中熟门熟路的法师就成了惟一可以依赖的人;法师主持的丧礼活动,就成为他们通往亡灵世界的必经程序。由此可见,乡村丧礼的“第一推动力”,就来自那些临死的人。他们会直接或间接地向后辈提出要求:一定要举办一场例行的传统丧礼,越隆重、越正规就越好。


  

  从理论上说,临死者的遗愿虽然提出来了,虽然对于后辈具有一定的约束力,但并不具有强制性的约束力。死者瞑目之后,他们的遗愿能否得到执行,他们是无法顾及的,也不可能有实实在在的救济手段。那么,死者的遗愿又是如何转化成为现实的丧礼活动的?死者遗愿的强制约束力到底根源于何处?对于这个问题,可以先从两个方面来分析。一方面,源于生者对于死者的尊重与纪念。从中立的旁观者或研究者的角度来看,为死者操办一场传统丧礼,完全是一件“劳民伤财”的活儿,且对死者的实际利益并无任何实质性的增补。但是,站在死者家属的立场上,这样的活动却可以实现一项重要的目标:满足了死者生前的最后一个愿望。满足别人的愿望,常常能够给自己带来满足感。从这个层面上说,操办传统的丧礼表面上是在满足死者的遗愿,实际上还满足了操办者自己的愿望,那就是,可以让操办者自己心安理得:总算对得起死者啦。这就类似于一项契约关系:生者答应了死者生前的要求,就相当于对死者生前的要约作出了一个承诺,死者与生者之间的契约关系由此形成。而按照死者生前的要求操办一场丧礼,本质上就是一种履行合同的行为。信守诺言、履行合同是一种美德,能够让人问心无愧;违背诺言,言而无信,哪怕契约的一方当事人已经死亡,也可能为承诺方增添某种负疚感。正是这样的心理,构成了死者家属操办传统丧礼的内在动力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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