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可再生能源极有可能在今后的5—10年内形成一定的行业规模,而建设世界一流、高综合经济产值的大型海洋能电站则是一种开创性的工程,需要发扬自主创新精神,进行周密的勘察、设计、施工,以及采用较成熟的技术配套。海洋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从根本上依靠科技进步,要在高新技术支撑条件下,促进先进技术的产业化。而我国海洋可再生能源高新技术研发能力不足,我国历史上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技术研究时冷时热,没有系统的科研规划和发展计划,只是由各研究单位开展了一些零星研究工作,从而造成我国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停留在低水平重复阶段,没有形成规模和产业。[12]如何经过制度安排促进海洋可再生能源高新技术研发这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抢占海洋可再生能源技术高地。
制定促进海洋可再生能源技术发展的政策。海洋可再生能源是一个崭新的能源应用技术领域,其研发需要政策引导。如英国把波浪发电研究放在新能源开发的首位,以投资大、技术领先而著称。英国从20世纪70年代以来就把波浪发电研究放在新能源开发的首位,投资1700多万英镑研究波浪能装置,使英国在波浪能发电技术方面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在20世纪80年代初就已成为世界波浪能研究中心。[13]日本在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方面十分活跃,在谋求能源多元化的过程中,注重实行能源电力转化政策,积极开展潮汐、波浪等发电项目的研究和实验工作,[14]成立了海洋科学技术中心等10多个科研机构,并在海洋热能发电系统和热交换器技术领域领先美国。[15]
在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制度设计中成立专业的海洋能开发工程中心,负责海洋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实施和推广。其主要职能包括:国内外技术市场的分析与评价、实用装置的设计与应用示范、专业人才培训与技术服务、新技术的出口与引进等。该中心应对我国海洋可再生能源研发有一个统一的安排,要统一规划,根据我国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科技力量,选准项目,组织攻关,提高集团攻关能力。在英国,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也并非各种类型的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一起上,而是主要集中在波浪能和潮汐能的利用上。[16]我国是世界上建造潮汐电站最多的国家,在20世纪50—70年代先后建造了近50座潮汐电站。江厦电站是我国最大的潮汐电站,目前已正常运行近20年,年发电量600万度。[17]我国波力发电技术研究始于20世纪70年代,于1975年研制成1台1 kw的波力发电浮标,目前,波浪能开发利用技术趋于成熟,已进入商业化发展阶段,将向大规模利用和独立稳定发电方向发展。[18]我国海洋可再生能源研发应首先集中在潮汐能和波浪能方面,根据我国潮汐能资源调查统计,可开发装机容量大于 200kw的坝址共有 424处,总装机容量为2179万kw,年发电量约624亿千瓦时。[19]而波浪能则是海洋可再生能源中蕴藏量最丰富的一种,占整个海洋可再生能源的90%以上,是潮汐能蕴藏量的几十倍。考虑到海洋可再生能源发电设备只有达到一定的装机容量才能有经济效益,确定目标是研发达到商业化利用规模的发电装置,进行经济装机容量(10万瓦级以上)的海洋可再生能源发电设备攻关,实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和可靠性。在做好潮汐能发电、波浪能发电的同时,组织一些大学和研究所开展海流能发电[20]、海水温差能发电[21]、海洋风能发电[22]等项目的研究,使海洋可再生能源研究和开发利用逐渐走向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