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犯罪预防与治理
谢佑平;谢澍
【摘要】据调查,近年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犯罪率居高不下,再犯率逐年上升的原因在于其社会融合程度不高、心理负担较重、法制宣传缺位三方面。针对这一问题,在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同时,还应构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犯罪预防与治理机制:加强法制宣传;完善法律援助体系,建立公设辩护人制度;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
【关键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犯罪预防;犯罪治理;公设辩护人;附条件不起诉
【全文】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向来是备受社会关注的一个特殊群体,该人群的高犯罪率近年来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根据笔者走访司法机关及民工子弟学校的调查结果显示,高犯罪率的背后是生存状况欠佳、心理负担较重、法制宣传缺位等多方面因素的交织。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础上,构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犯罪预防与治理机制亦是当务之急。
一、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犯罪情况考案
(一)犯罪率居高不下
以某市为例,来自司法机关数据表明,在2008年至2010年间,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数量总体呈下降趋势,其中被告人系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案件所占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比例也有所下降,长期对此类人群犯罪的预防的确起到了一定作用。然而我们也必须意识到,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犯罪率仍然居高不下,三年中比率分别为70.7%、 69.9%、 66.2%。其中,2008、 2009两年几乎持平,而2010年比率虽有所下降,也仅为4个百分点左右。
(二)再犯率逐年升高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犯罪的另一特点是再犯率高,2008年至2010年三年,某市外来务工人员犯罪案件被告人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比例逐年升高,从2008年的8.7%上升至2010年的12.1%,其中还约有半数构成累犯。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犯罪案件都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之下,其再犯率却持续攀升,显然针对此人群的惩治、教育效果不明显,导致他们再次走上犯罪道路。值得一提的是,2011年5月1日起生效的《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第65条修改后规定未满18周岁的人不构成累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