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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改造新方法、新途径调查研究

  

  2.负奖励分罪犯“零起点”考核激励法


  

  这里所称的负奖励分罪犯,是指曾因主观过错而多次或反复受到扣奖励分的处罚,以致考核奖励分累计为负数,经教育后能忠诚悔悟,有真正自觉走积极求改造道路愿望的罪犯。


  

  其操作程序是;第一,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如(1)激励确认程序:①负奖励分罪犯个人提出书面申请;②监区集体审议后填写《负奖励分罪犯认定审批表》,经监狱狱政科审核后,报监狱主管领导批准;③负奖励分罪犯签订《保证书》,并由监区改造主管领导以“监督帮教人”的身份,代表政府签名;④建立“负奖励分罪犯”考核管理专档。(2)激励考核待遇:①负奖励分罪犯签订《保证书》的次月1日起,其原有的负奖励分暂时进入档案,重新从“0”开始按常规考核计算奖励分;②当奖励分累计达到或超过100分时,只要真实履行了《保证书》的承诺,没有发生否决性情形,可优先列入监狱的减刑批次,并呈报一年的减刑奖励(常规呈报的底线是80分)。减刑以后的考核奖励工作与其他罪犯一样正常进行。第二,确定相应的对象范围。负奖励分罪犯只要有重新开始积极求改造的良好愿望和行为,均可启动本办法所规定的考核程序,享受办法所规定的考核待遇。(注:此资料来源于笔者对湖南等省一些监狱的调查。


  

  王建国,刘立华.女警参与男犯施教的实践与思考[J].中国监狱学刊,2004,(5).)


  

  此方法在湖南省郴州监狱已实践了两年多,它主要是针对那些曾一度表现较差,累计考核奖励分出现了负数,通过监狱人民警察的教育挽救后,能猛醒回头,幡然悔悟,从头开始走诚实求改造正轨的罪犯。此方法的实施,给了这些罪犯一次卸掉负分包袱,轻装上阵,在希望中改造,在激励中进取的特殊机会;可以挽救一部分“破罐破摔”的罪犯,让他们重新走上改造的正轨。同时,它还能起到稳定监内改造秩序的作用。


  

  (三)特殊化的改造罪犯的方法、途径


  

  特殊化的改造罪犯的方法、途径是指对特殊的一个罪犯群体所采取的方法、途径。如即将释放的罪犯、新人监的罪犯、老幼病残犯等。


  

  1.设立特色监狱(区)


  

  为特殊的罪犯群体设立专门的监狱(区)我国已有实践,如重刑犯监狱、轻刑犯监狱、男犯监狱、女犯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和入监队等。但这些年随着对罪犯改造工作研究的不断深入,在过去的基础上,有的省市和监狱又探索了新的监狱(区)设置模式,如为即将释放的罪犯设置出监监狱(区)、为老弱病残犯设置老弱病残犯监狱(区)、为传染病犯设置传染病监狱(区),为职务犯设置职务犯监狱(区)等。这些监狱(区)的设立,总的来说,适应了行刑工作个别化发展趋势,对提高教改工作的针对性与有效性大有裨益。如出监监狱(区)的设立,在罪犯出监前一段时间对他们进行集中的思想、政治、法制、前途等教育,把好教育改造的最后一关,并加强回归指导,可以巩固教育改造的成果,降低重犯率。而且,出监监狱(区)的职业技术教育,可以让罪犯有针对性、有选择性地掌握一技之长,如犯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文化程度、年龄、兴趣、爱好,选择家电维修、汽车维修、房屋装修、服装剪裁、烹饪、电脑、蔬菜保护、食用菌栽培、乡镇企业管理、农村机电维修等,为他们出监后能自食其力打下基础;出监监狱(区)的就业指导教育,可以教育罪犯树立自谋职业的观念,让他们学会如何求职、如何应聘、如何经商及如何干个体等。不管是让罪犯掌握一技之长,还是让罪犯树立自谋职业的观念,都是为了帮助罪犯出监后能迅速地溶入社会,全面降低重犯率。(注:郭英.关天设立罪犯出监监狱的思考[J].中国监狱学刊,2002,(4).)如湖南省星城监狱,就是为即将释放的罪犯设置的出监监狱。


  

  2.其他针对特殊的罪犯的改造方法


  

  上海市提篮桥监狱,针对入监前有一技之长或那些勤于思考的罪犯,成立“科技开发室”和技术改革小组等。这些罪犯中的“特殊人才”在监狱提供的相关条件的支持下,进行科学研究活动和技术改革活动。此种方法不仅使罪犯将刑期当学期,充分调动其改造的积极性,而且,其科研成果对监狱、对社会、对国家都能产生不可估量的积极影响。(注:晓鸣.让智慧在劳动中闪光——上海市提篮桥监狱“新岸科技开发室”成立十周年侧记[J].上海警苑,2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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