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罪犯改造新方法、新途径调查研究

  

  2002年10月初浙江省金华监狱在对当前押犯改造状况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此方法进行了试点。经过近九个月的动作,效果显著,罪犯身分意识和改造意识明显增强,改造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激发,干警与罪犯的对立情绪得到了缓解,不服管教现象大量减少,平等改造的氛围日趋浓厚,执法环境进一步优化。(注:朱祖荣,金利民.构建新平台 探索新办法 营造新环境——浙江省金华监狱推行罪犯改造“三自机制”的实践与探索[J].中国监狱学刊,2004,(1).)


  

  7.个别化教育方案


  

  对罪犯实施“个别化教育方案”(简称IEP),是指为每名罪犯制订的一份适应个体特征的教育矫正文件。它是由监狱矫正专业人员专门针对罪犯个体差异性而研究制定的矫正计划书,目的在于为罪犯创造个体能够适应的矫正环境和提供最佳矫正措施,不断提高罪犯矫正质量。


  

  其内容包括该罪犯入狱基本情况评估、阶段性矫正计划与总结、矫正动态性记录与措施,以及其它为之提供的特定矫正服务与措施。IEP的思想、目标、原则、基础理论很大程度上符合我国传统的“因人施教”的教育改造原则。它能顾及到每个罪犯所具有的不同的认知水平、能力发展水平、认识活动特点以及他们的需要、性格、兴趣、爱好、习惯等实际,是能为每个罪犯提供最少受环境限制、最大程度实现“面向全体”的最先进的最科学的教育改造模式。在许多国家和地区,IEP已经成为矫正罪犯的重要手段和方法。比如在美国,罪犯入监的第一件事,是逐一体检、建档,储存罪犯身高、指纹、纹身、声音、案由、心理测试等所有信息,然后在对每个罪犯进行科学甄别、评估的基础上确定分类关押场所和个别化教育方案。在香港,心理专家会根据罪犯入狱初期所接受的心理测试结果,以及罪犯适应问题、人际困难、家庭及婚姻问题、自杀倾向等实际情况,提出针对性的个别化教育方案,包括个别辅导、小组辅导、系统化特别治疗计划等内容。(注:南京监狱课题组.建立教育改造工作新思维[J].监狱理论研究,2004,(1):48.


  

  周勇.论个别化矫正模式[J].江苏警视,2004,(11).)


  

  此种方法体现在科学认识罪犯的前提下因人施教的原则。目前尽管我国监狱还没有形成比较完善的个别化教育方案,但个别化教育已深入人心,所以依据对罪犯的科学认识所提出的个别化教育方案应是未来改造罪犯的方法之一。


  

  (二)个性化的改造罪犯的方法、途径


  

  个性化的改造罪犯的方法、途径是适用于少数或个别罪犯的改造方法、途径,如顽危犯、重点犯等。


  

  1.个别教育招标承包机制


  

  个别教育招标承包机制,是指把对顽危犯的控制转化职责,通过招投标,交与责任心和能力俱强的干警承包,从而实现用最好的干警对最危险的、最难改造的罪犯进行攻坚的优化配置。


  

  其操作方式是:首先,规定教育转化的标的、招标程序和考核奖惩办法,建立个别教育招标承包制度。其次,将教育转化的对象列表公布,进行个别教育对象教育管理责任招标。再次,在个别教育招标承包之后,加强集体研讨和集体培训。如个案会诊、个案培训等。最后,以公正、严格的考核和奖惩来保障个别教育招标承包机制的健康运行。


  

  个别教育招标承包制在许多监狱都有实践,如上海市未成年犯管教所1999年就实践了这种制度,还有如河南豫北监狱等等。此方法的价值性主要表现在:第一,有利于监管安全。个教工作招标承包机制要求干警不仅要控制住顽危犯,而且要善于开展个案矫治,发现他们思想心理上的突破口,解开他们的心结,实现对他们不同程度的转化,使对他们的管理控制和教育转化的手段一体化,从根本上促进监管安全。第二,有利于罪犯教育改造质量的提高。通过个别教育招标承包机制,培养和训练一批个别教育能手,以个别教育能手为标兵,以点带面,逐渐形成全员参与个别教育工作,积极争当个别教育能手的氛围。干警素质的提高,为全面提高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注:邱霖.谈谈市少管所的个别教育招标承包机制[J].上海警苑,2002,(6).


  

  汪涛,王延周.豫北监狱对重点犯顽危把实行竞标转化[J].上海警苑,2002,(8).)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