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论社区矫正的监督与管理活动

  

  监督与管理活动的内容,也可以从另外的视角划分。如从社区矫正的目标看,社区矫正工作有两大工作任务:一是预防矫正对象再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二是把矫正对象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社区矫正监督管理的内容可相应地划分为对矫正对象危险性的监督管理和对社区矫正对象参与矫正活动的监督管理。在目前我国试点社区矫正工作实践中,对矫正对象危险性的监督管理,是受到社区矫正组织和人员极其重视的工作,相应的工作制度已经非常丰富。


  

  四、对矫正对象实施监督管理的过程


  

  监督管理活动的过程包括制定社区矫正行为目标与行为规则、考察矫正对象遵守规则的情况、评估矫正对象行为目标实现的状况及遵守行为规则的情况并做出相应处理。


  

  要对矫正对象实施监督管理,首先应为矫正对象制定行为目标与行为规则。行为包括矫正对象应当实施的行为和不得实施的行为或未经许可不得实施的行为。一些行为规则法律已经做出了明确规定,如缓刑类、假释类社区服刑人员迁居自由的限制规定等。一些行为规则社区矫正组织做出了明确规定,如目前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中关于矫正对象报到制度、请假制度、会客制度等规定。在社区矫正个案中,负责对矫正对象监督管理的组织或工作人员,还应当根据个案特殊情况为社区矫正对象制定一些具体的行为规则。[3]这部分规定多是上述规定落实于个案中需要进一步具体明确要求的行为规则,如会客自由的限制,应当限制矫正对象会见哪些人员,限制的会见方式、会见时间与会见地点等,需要根据个案情况予以明确。


  

  第二,考察矫正对象遵守规则的情况。考察工作的主要内容是收集矫正对象遵守社区矫正各项规则情况的信息并予以评价。信息的收集,可以由社区矫正专职工作人员实施,也可以由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或社会志愿者实施。在社区矫正个案档案建设规范健全的地方,很多信息可以通过档案材料了解,如查阅矫正对象参加矫正学习的记录,可以了解到矫正对象遵守学习制度以及学习效果的情况。因为矫正对象绝大部分时间的活动发生在社区生活中,考察矫正对象的活动情况,只靠查阅档案是远远不够的。要全面真实具体地考察矫正对象的活动情况,需要通过走访、矫正对象帮教组织的反映、社区矫正志愿者的反映等多种途径、多种方式的调查。


  

  第三,评估矫正对象行为目标实现的状况及遵守行为规则的情况并做出相应处理。评估工作的内容是考查矫正对象行为目标实现的状况,达到行为目标与否的原因。然后,根据评估结论做出相应的处理。处理包括对矫正对象的奖惩,也包括对监督管理工作的调整,如重新调整矫正对象的行为目标与行为规则要求,加强监督措施等。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