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对外来人口日常管理工作的不到位或管理混乱,使其本应发挥的预防外来人口犯罪的功能未能体现出来,反而给一些犯罪分子产生犯罪更容易、逃避打击更轻松的感觉,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其连续作案的气焰。
(三)生理、心理原因。外来人口中存在的性别比例失调、年龄结构失衡、生理需求难得满足等特有的生理因素,是诱发外来人口犯罪的原因之一。
在外来人口犯罪的心理原因上,强烈的“挣钱”欲望,是侵财型犯罪突出的心理根源,而因歧视、偏见而形成的对抗心理,是引发犯罪不可忽视的原因,犯罪成本降低,侥幸心理增强,外来人口犯罪率趋升的心理机制上的原因。
三、北京地区外来人口犯罪的预防对策
(一)溯本清源,完善人口流动制度。我国现行流动人口管理制度仍具有等级人口制度的残余,此种制度不能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口流动的客观需要,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为消除旧户籍制度的弊端,可以以实行人口自由流动、取消身份限制的自由迁移制为远景目标,在现阶段研究设计各种过渡制度。同时,应当遵循系统管理的原则,加强纵向型指导管理和网络型协调,实行大社会化协作管理。对于北京市来说,为保证进京人口的质量和满足首都各项建设事业发展,应当强化异地劳动协作,优化人口流动,保证优秀人才、急需人才准确及时地流入到所需要的岗位上去,可建立起“谁主管、谁用工、谁教育、谁负责”的制度,保证人口流入的目的性、计划性,同时加强和人口输出地的联系合作。此外,还应当尽快建立人口流动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强人口监测机构的工作水平和力度。
(二)加强宣传教育,发挥社会预防作用。外来人口进京后,首要的心理问题便是角色确立。要加强对进京人口,尤其是刚进京人口的角色教育,使其明确作为首都劳动者的身份与地位,明确首都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认识到此角色的光荣性,促其自觉地遵守首都市民行为规范,遵守首都市民公约,尊重社会公德,为树立首都良好形象、促进首都经济文化事业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在制度上,可考虑建立外来人口教育培训基地,提高其就业能力和文化素质。
(三)健全管理体制,避免漏管失控。加强外来人口管理机关的权威,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探索社区管理新模式,在外来人口聚居处建立社区。严格管理,依靠群众,对外来人口一视同仁。
(四)坚决打击,发挥专门机关和法律的震慑力。注重警民结合,推行社区警制。加强警力,改进装备,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注重与异地司法机关的配合,加强对流动人口的协作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