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贸易救济保险制度研究:中国国际贸易的“交强险”

贸易救济保险制度研究:中国国际贸易的“交强险”



——基于应对贸易摩擦“错位困境”市场化改革角度

张勇


【摘要】金融危机以来,中国已成为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对象和全球贸易摩擦的中心。频繁的国外对华贸易救济措施不仅给出口企业造成了当期巨额损失,还直接影响到企业未来5年的全球市场份额和预期收益。本文从完善服务贸易领域中的出口信用保险出发,从预警避险和商事救济的角度入手,提出建构中国贸易救济保险制度,建立国家贸易救济风险基金,通过市场化的手段和制度安排,破解应对贸易摩擦的“错位困境”,规避和化解因贸易救济措施导致的企业海外经营风险,降低应诉成本、提高应诉率和胜诉率,从而稳定和促进货物贸易的出口。
【关键词】贸易救济措施;反倾销;贸易摩擦;保险;市场化;促进;服务贸易;货物贸易
【全文】
  

  一、当前贸易摩擦的严峻形势和应对的“错位困境”


  

  2009年国外对华共发起119起贸易救济案件,比2008年同期增加11起,涉案总额127亿美元,中国已经连续15年成为全球反倾销措施的最大受害者[1]。2010年1-5月,共有12个国家(地区)对华启动32起贸易救济案件,降幅41.8%。其中,反倾销15起,占比46.9%;反补贴3起,占比9.4%;涉华保障措施13起,占比40.6%;特别保障措施1起,占比3.1%。


  

  除了传统的反倾销调查外,国外对华反补贴和“特保”案日益增多。仅2009年中国就遭受13起反补贴调查,创历年之最,连续3年成为全球遭遇反补贴调查最多的国家。2009年国外对华发起7起特保调查,其中美国轮胎案、印度铝制品案已征收最终“特保”税。特别是反补贴调查涉及我税收、投资、贸易、产业、土地、国企改革等中央和地方经济政策150余项,已从单一的贸易救济层面转向制度层面,对我经济体制和政策制度构成潜在威胁。


  

  中国面临贸易摩擦增多,应诉困难重重的原因,既有外在的客观因素,更有内在的制度性缺失。突出反映为三个冲突:首先是近10年中国产业国际竞争力的快速提升,引发的中国在全球范围内与各国的产业和产品结构性冲突。其次,从表面上看,本轮贸易摩擦增多是金融危机的应急性冲突。同时也是国外滥用世界贸易组织规则,采取贸易救济措施,遏制中国崛起和发展的主观性冲突。


  

  内在的制度性缺失则是应对贸易摩擦的主体缺失问题。由于企业(行业协会)应诉动机缺乏强制性制度安排,或者由于企业的发展阶段不同、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不同,应诉不具有正的外部性,在现实案例中出现企业应诉的主观能动性往往与案件实质性危害和对产业的未来预期风险不匹配。典型行为表现为在应诉过程中集体“搭便车”,或因缺乏预警手段和规避贸易救济的风险意识,导致当期应诉成本高于预期收益而主动或被迫放弃既有市场。前者在案件应诉时既不出力也不出钱,后者则是心有余力而力不足。这种应诉主体的缺失或不尽完善陷阱,也导致长期以来贸易摩擦的应诉机制存在一种政府主导的、非市场化的制度安排倾向。即中国在应对国外对华贸易救济措施时往往处于一种“错位困境”:企业较“淡定”,政府很“忙碌”。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