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进行的大量研究发现,罪犯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问题或缺陷,而在社区中可以更好地纠正这些问题或缺陷。例如,一些罪犯存在情绪控制不良、认知和思维偏差等问题;一些罪犯存在缺乏职业技能,在劳动力市场上缺乏竞争力;还有一些罪犯存在着文化程度偏低、不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等问题。尽管监狱管理部门一直在努力解决罪犯的这些问题,但是,由于监狱环境的限制、监狱内有效资源的缺乏和对罪犯人身自由的限制,在监狱中难以很好地解决这些问题,使监狱内的罪犯改造受到很大的制约。与此不同,在社区矫正中,一方面,社区矫正机关可以充分利用良好的社区资源,更加有效地帮助罪犯解决这类问题,例如,利用社区中的专业培训机构,有效地提高罪犯的职业技能;利用社区中的专业心理咨询机构,解决自己的情绪等心理问题。另一方面,社区矫正对象也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行动比较自由的特点,在社区矫正机关的监督下,通过自己努力解决自己的问题。例如,社区矫正对象自己可以方便地参加多种继续教育活动,利用社区资源提高自己的素质。所以,社区矫正更有利于提高罪犯改造质量,从而也更有利于从根本上维护社会的稳定。
(八)有利于实现司法工作的根本目的
司法工作的根本目的,就是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正义。因此,司法工作的改革和发展,应当朝着这个方向努力,而推行社区矫正,则是实现这个根本目的的理想途径之一。
要化解社会矛盾,就要努力缓解、消除人们之间的矛盾和纠纷,帮助人们恢复心灵的宁静和情绪的平和。但是,如果一味地强调“打击”、“镇压”,虽然也能在短时间内维护社会的秩序,但是,不可能带来彻底的心灵宁静和情绪平和,因为“打击”、“镇压”等造成的心理强制,有可能激化一部分人的抗拒心理和仇恨情绪。比较缓和的社区矫正则具有不激化矛盾、帮助恢复情绪平衡的作用,有可能带来真正的心平气和。特别是在未来大量使用调解、赔偿等方法解决轻微犯罪的情况下,社区矫正更能够产生这方面的效果。
要维护社会稳定,就要兼顾犯罪人、被害人和社会三方面的利益。忽视了哪一方面的利益,都有可能引起社会不稳定。偏重使用“镇压”措施、重视监禁罪犯的做法,就没有很好地兼顾这三方的利益:
首先,对于犯罪人来说,将一些没有必要关进监狱的犯罪人关进监狱,有可能使他们变得更坏,而无助于他们出狱之后的重新生活。同时,将犯罪人关进监狱,也会给他们的家庭造成严重的困难,这会引起新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