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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社会背景下老年犯罪的社会预防

老龄社会背景下老年犯罪的社会预防


郭晓红


【摘要】随着我国迈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口日益增多,老年犯罪问题不容忽视。对老年犯罪问题的关注,不应该仅限于刑法的事后处罚,还应该从社会层面着手,全方位、多角度的构建和完善老年犯罪的社会防线,诸如对老年人实施再教育,促进老年人实现自我价值,消除老年犯罪的社会原因。此外,还应该关注老年人的赡养问题,解决老年人的独身问题,让老年人安度晚年,避免走入犯罪的沼泽。
【关键词】老年犯罪;治理;社会预防措施
【全文】
  

  2011年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八)》,其中对于老年人犯罪予以宽大的处理,如“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对老年人这一特殊群体的关注,是一个社会迈向文明、和谐的重要举措。但是,刑法毕竟是事后法,应该充分运用各种措施预防老年人犯罪。李斯特根据犯罪原因二元论做出了“最好的社会政策就是最好的刑事政策”的著名论断。对老年犯罪亦是如此,除了要重视事后的惩治之外,更要重视事前的预防工作。老年犯罪有其特殊的心理、生理和社会原因,因此,应该在考虑这些原因的基础上,从立法、司法、执法以及社会政策等方面加以预防和处理,建立打防结合、多层面、多途径的综合治理模式,积极应对老龄化进程中的老年犯罪问题。犯罪现象是社会各种矛盾的综合体现,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解决犯罪这个社会问题的根本途径应该是动用社会力量消除犯罪的社会致罪因素。2004年4月,第十届联合国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会通过了《关于犯罪与司法:迎接二十一世纪的挑战的维也纳宣言》。该宣言指出:“我们承认,国际、国家、区域和地方各级综合性预防犯罪战略必须通过各种社会、经济、卫生、教育和司法政策来消除与犯罪和受害者有关的根源及风险因素”[1]。


  

  一、对老年人实施再教育


  

  有一些老年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原因,是由于自身的文化水平不高,或是对法律缺乏正确的认识,或是没有正确的兴趣和爱好,而沉溺于不良嗜好不能自拔,因此,对老年人应该实行再教育。这样既可以提高老年人的文化水平,也可以合理安排他们自己的业余时间,帮助他们排解内心的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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