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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商业贿赂犯罪的预防对策

浅析商业贿赂犯罪的预防对策


宋江胥


【关键词】商业贿赂犯罪
【全文】
  

  改革开放以后,经济竞争日渐激烈。由于市场机制不健全,拜金主义和“官本位”,“权本位”等腐朽文化思想的影响以及管理法规的滞后等原因,商业贿赂在一些行业和领域蔓延,直接危害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毒化社会风气,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已成为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大公害。


  

  一、商业贿赂的界定


  

  (一)商业贿赂的概念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1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从该条款规定可以看出,我国法律对商业贿赂行为的规定过于原则,对其内涵界定都缺乏明确的规定,这就给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商业贿赂造成了一定困难。


  

  我们认为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使自己在销售或购买物品或提供服务等业务活动中获得利益,而采取的向交易相对人及职员或其代理人提供或许诺提供某种利益,从而实现交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商业贿赂的特征


  

  1、从主体上看,行贿主体是从事商业活动的经营者。所谓经营者,是指从事物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这种特定的行贿主体是商业贿赂区别于其他贿赂的一个重要特征。受贿主体则是与行贿方相关连的不特定单位和个人,其中较为突出的是拥有公共权力的组织和个人。从领域上看,商业贿赂行为体现于物业领域,但大都发生竞争激烈的行业,如房地产、医药用品购销、教材和辅导教材的购买等。


  

  2、从商业贿赂行为侵犯的客体看,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它违反了国家经济、财务、会计、廉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社会资源分配和行政管理规范等。同时,由于商业贿赂往往与国家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收受贿赂、贪赃枉法、腐化堕落直接相关,又严重侵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廉洁性。


  

  3、从主观方面上看,商业贿赂行为人主观上出自故意,有在经营活动中争取交易机会,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


  

  4、从商业贿赂行为客观方面看,主要是采用了以秘密给付财物或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个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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