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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宪法学人的微博议政实验

  

  ◎我不知道程海华何许人也,但我敢肯定他关于写作《中县干部》“有悖学术伦理”的判断无聊之极。我们中国有美国那样正常研究官场的条件?这时候忽然拿美国的所谓标准说事,难道读者不觉得奇怪吗?(针对《环球时报》批评《中县干部》作者的言论。)


  

  ◎一个学者若拿公安、检察等机构的项目经费做研究,就不可能站在宪法立场说话;我做这类研究完全自费,且不指望发表在能拿奖金的处所。


  

  ◎12月3日在北京举行的改革论坛做专题发言,题目是《共同富裕的理论与法律问题》。这或许是目前应该研究而又疏于研究的重大理论与实际课题,当然,我无意用这个题目去申请所谓重大攻关课题——不是不爱钱,而是不想受资助者干预,不想为了验收能通过而放弃自己的独立判断,不想被迫迎合资助方的意愿。


  

  ◎早上在佛山南国桃园早餐,偶遇范忠信先生、谢晖先生等人,大家聊着聊着,就把教授区分成了两个层级:当官获得影响力的教授与不当官也有影响力的教授。


  

  【各方反应和本人评论】这些博文受到学界人士中等程度关注,监管方面没有删除其中任何帖子,似乎也未限制对他们的转发、评论。但从博文看,若干关键字被以汉语拼音的首个字母代替,这形象地表明,原博文作者根据自己过去的经验,感到有必要避开监管方预设的敏感(关键)词,以免博文发不出去。这是我国网络发言常用的做法,它似乎间接证明了存在监管方预设关键词阻止微博公开讨论某些问题的惯常做法。


  

  (六)评说对外关系


  

  ◎看了官方慷慨送人豪华校车的报道,想起甘肃60多孩子挤在9座面包车里最后大多被撞死撞伤的情形,心里很难过。国民对钱袋子完全无法控制,多少钱被乱花了啊!由此想到,3万亿美元借给富国政府,中国领导层为何不用这笔钱为本国建设一个覆盖全体国民的养老保障或医疗保障体系!?


  

  ◎这是欧美橘黄色标准款式校车,大、结实而且美观,实际上比我国投入商业运营号称豪华的许多大巴质量要好。在欧美,这种校车是有些特权的,能随时亮红灯让别人停车,以保障上下学童的安全。人家特别关照学童,服务标准很高,就像我们特别关照领导一样。


  

  ◎驳外交部:不应该有这种穷国向富国捐赠的协议!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接受过一些国外援助,但基本来自发达国家,没听说有来自穷国的援助。中国中西部农村,破衣烂衫、整天半饥半饱的孩子多的是,即使最发达的上海,我们的孩子也没有坐过送给马其顿的那么好的校车,甚至根本就没有校车可坐。你们好大喜功,拿从纳税人那里征来的钱要面子,居然向比中国富得多的欧洲国家赠送如此高档的校车。你们丧心病狂,该当何罪!(针对背景:外交部回应向马其顿捐赠校车事件,称送车乃履行国际义务。)


  

  ◎这23辆车本身就不该送!国际义务是法律概念,中国有这种国际义务吗?是条约义务还是其他什么义务?不妨说清楚!我国还很穷,数以亿计的人还在贫困线下挣扎。况且,即使不穷,也没必要搞金钱外交、面包外交,更不应继承毛时代的沽名钓誉传统。(针对背景同上。)


  

  ◎送了人就算了,怎么好要回来呢!关键是我国领导层要对导致这种情况出现的政治体制、资源分配体制和外交政策等反面进行反思,实施变革。(针对背景:某博主致信马其顿驻华大使馆的要求其把校车退回来,此信后来被删。)


  

  ◎关于赠送马其顿校车问题,我对程益中、胡锡进两先生的争论做了如下评论:“或许,需要反思的不是时机,而是相关的政治、资源分配体制和外交政策。”可是,这个评论无论怎样改变文字形态,都被系统以各种借口阻碍,发不出去。见识了微博的言论自由!


  

  ◎说到底,还是要有通过自由竞争配置资源的政治市场,只有改革政治体制,才能形成这种市场。(接上条微博。)


  

  ◎申请一次出国签证无异于脱一层皮!由此我体会到:1.名人富人入外国籍事出有因;2.与某国建交只不过表明不得不与其打交道,无关信任;3.只有愿与某国互免签证,才能表明对某国及其国民有信任;4.获得大国的免签对待,才是有国际地位和国民真正受尊重的表现;5.让外国人免签进来,是开放的最重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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