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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解的“复兴”与未来(下)

  

  2.击中当事人的软肋,让当事人感到法官是为他着想


  

  击中软肋即抓住弱点,切中要害,戳中痛处。人一旦被抓住弱点就较容易被征服。对于法官来说,抓住当事人的薄弱环节,指出其最担心的问题,调解方案就容易被接受。调解最理想的状态是在信息沟通阶段就让当事人合意选择调解,因此法官力求在一开始就抓住当事人的弱点。如果当事人在了解对方当事人的证据和想法,并对法官的态度有一些猜测后,就会根据自己对法律的理解预测诉讼结果。如果法官提出的方案与自己预测的结果存在距离,当事人倾向于不接受。这时再来调解,法官就得为自己提出的调解方案获得当事人接受花费更大的精力。


  

  准确把握当事人进行诉讼时的心态对法官确定调解策略和纠纷解决方案有重要意义。不同当事人的社会地位、受教育背景、性格不同,法官采取的策略是不同的。让双方都感到法官是在为他着想。经验丰富的法官在调解时努力让当事人感觉到:“法官是在为我着想”。当事人有这样的感觉,调解就成功了一半。当事人会对法官产生信任感——法官是在维护我的利益,法官提出的方案对自己来说是最佳方案。这种让当事人产生“法官为我着想”的感觉不仅对调解协议的达成起重要作用,而且对于当事人愿意接受判决也是有用的。所以不管最后能否达成调解协议,法官都会做说服工作。


  

  3.提出双方都能接受的调解方案


  

  在形成调解方案的阶段,有经验的法官会设法把双方当事人置于这样的游戏规则中:(1)一方提出和解方案,另一方表示接受或不接受;(2)如果一方提出的方案对方不接受,和解告吹,那么判决的结果很可能是当事人一无所得;(3)对另一方而言,与对方和解是最好的选择。这样,在当事人之间就形成了一种“最后通谍博弈”。(8)为了避免“竹篮打水一场空”的结局,当事人往往会考虑对方可能接受的和解方案。法官站在提出方案的当事人一方立场上提示的或者代为提出的和解建议便很容易获得双方的接受。一位法官说:有的案子虽然简单,但是败诉一方总归不会满意。所以法官要多做一些工作,让败诉方既认识到自己败诉是法律规定的结果,又能挽回点面子,或者(感觉)少损失一点。感觉到法官也替自己说话。打个量化的比方:假设败诉方依法应当赔偿1000元。经过法官做工作,胜诉方自愿以赔偿900元结束。被告虽然输了官司,但经过法官解释,自知已经少赔了100元,心里会舒服一点,对法官产生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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