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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高校“法律诊所之教育”

浅谈高校“法律诊所之教育”


毛晶晶


【关键词】高校;教育
【全文】
  

  “法律诊所”是一个外来名词,属于法律教育术语,英文名为Clinical Legal Education。是20世纪60年代始兴于美国的一种新型的法学教育方法,对美国的法学教育和法律援助产生了巨大影响。


  

  2000年,在美国福特基金会的资助下,我国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复旦大学和华东政法学院七所院校率先在其法学院开展诊所法律教育,逐步有许多院校也陆续加入该行列。诊所法律教育的形式类似于医学院的临床实习,即法学院引用“诊所”的称号,学生在一个真实或虚拟的“法律诊所”中,在教师的指导下为处于困境中的委托人提供咨询,“诊断”他们的法律问题,开出“处方”,为他们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法,并亲自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这一做法,即从实践和经验中学习法律执业技能。实践证明,“诊所法律教育”有效弥补了我国传统法学教育重理论轻实践、理论和实践相脱节等弊端和不足。学生在实践和经验中学习法律和律师执业技能,培养法律实际能力,促进学生对法律的深入理解。即法学院设立某种形式和内容的法律诊所,在教师的指导下,让学生处理真实的法律援助案件,在亲自参加诉讼活动的过程中学习、运用法律的教学模式。这种教学模式是通过向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的方法来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诊所教育一直致力于达到两个目标:以一种新的学习方式教育学生,同时为穷人提供法律服务。


  

  在理论上,诊所活动的内容或方式有很多,如法律调研、司法文书起草以及配合司法机关开展一些执法活动等。在诊所活动中,学生必须面对和解决在法律实践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挑战,亲身体验解决现实生活难题的成就感。通过诊所法律教育活动,学生可以涉足法律改革、社会政策选择和职业责任设定等重要领域的问题,将法律理论、法律技巧、职业道德的学习和学生未来的人生计划结合起来,使学生通过这种形式的学习具备全面的社会责任感,学会不仅仅从诉讼的角度看问题,而且能够把法律问题放在社会更广阔的背景下来考察,理解法律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以及与世界文明与进步的关系,使学生有更开阔的视野。因此,诊所教育方式应用于法律领域,可以使法律教育远远超越法律的领域。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要达到这样的理想状态实在是有非常大的难度。目前,就普通高校的法律诊所教育,相对于法学的平常的灌输式教育,已经是一个很大的创制,并且作为世界先进的体制,这种制度的设置对于学生的发展有不可言喻的推动,就目前的现状,其具有以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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