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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重提清帝《逊位诏书》

  

  然而,这是一个迄今为止被许多人忽略了的问题。但我们并不是没有回答,只是这种回答要么是以“存在即是合理”的想当然来理解当时的中华民国甚至今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人民与民族;要么诉诸于进步与落后、革命与反革命、推翻与重建的革命话语。根据这种话语,由于满清的无能、颟顸、暴虐与腐朽,所以革命者们要拿起武器将它推翻,并抛进历史的垃圾堆,然后在君主专制的尸体上,建构起民主共和政体的宏伟大厦。同样,由于蒋家王朝的腐败、专制与暴虐,中国共产党人挺身而出,推翻三座大山,求得中国人民解放,建构起同样宏伟的民主共和大厦。


  

  可以说,这种话语是有强大的解释力的。它以先进对落后,以民主对专制,以推翻求重建,御外侮,平内乱,赢民心,从而建构起了自己的历史和现实的合法性。然而,在以革命的先进、民主来推翻落后的专制时,从其根底却又难以逃脱一种以“先进落后”、“消灭重建”为二元对举的历史宿命论和决定论的阴影。而这种历史决定论却又反过来消解了革命的崇高意义与美学价值,因为革命不过是完成某种历史宿命的工具而已。同时,在推翻、打倒与重建的革命与反革命的鲜血搏斗中,有时也难免会遭受成王败寇的丛林法则之讥。


  

  因此,我们仍然需要继续进行理论探索,为“现实”寻求理论的支持与证成,以更充沛的法律与政治智慧,来解释“事实”背后的“应当”,为无言的“现实”做出有声的辩护。尤其是国内外发生了一系列理论与实践上的事件之后,这种需求就更为紧迫。


  

  国内是一小撮分裂分子的分裂图谋与行为;国际社会则主要指西方社会在法理上对民族自决权及人权高于主权的鼓吹,以及在具体涉及中国问题上某些国家对达赖分裂集团和热比娅分裂分子的支持,甚至与某些支持分裂的恐怖组织的暗送款曲。而其中,近年来一股被称为新清史的潮流在美国兴起,并与西方国际法学者的理论“若合符节”。以罗幼枝为代表的新清史学家,试图以大量的史料来推论:研究清史应跳脱汉化或者中原中心主义,强调满洲;大清不是中国,而是一个征服中国的帝国;蒙藏回等中国从东到西的广阔北部边疆地区都是清帝国征服区域;言下之意,既然中国与蒙藏回等地区都是清帝国的殖民地,那么在清帝国终结之后,和中国一样,蒙藏回都是脱离了清朝的殖民统治,可以像中国一样独立。史料丰富,言之凿凿。若是西方政府持如此之论,自有干涉中国内政之嫌。因为在中国今天已经确立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前提下,这种实践本身就是国家统一最好的合法性来源,他国不得轻易置喙。但这种理论以考证严谨的学术论文的形式发表出来,而且与美国甚至整个西方的国际法理论若合符节,就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视和回应。身在美国的何秉棣教授率先回应,严厉反击了罗幼枝的超越中国的帝国模式,其论证之系统与深入,反驳之雄辩,迄今无出其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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