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刑规范化改革对二审刑期改判影响之实证分析
邢冰
【摘要】当前我国各级法院正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这对刑事二审刑期改判必然会带来一定的影响。在对过去30年来二审刑期改判数量和比率方面的变化特点进行考察的基础上,借助实证分析的方法,研究量刑规范化改革背景下二审刑期改判的走向和趋势,对于进一步深化量刑改革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分析可以发现: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之后,影响一审量刑和二审刑期改判的主要变量趋同,二审与一审量刑将有趋同的可能;二审刑期改判会受到一定限制;二审刑期改判率会下降;二审减轻刑罚率也会下降。
【关键词】量刑规范化;二审刑期改判;实证分析
【全文】
一、问题的由来
长期以来,我国刑事法官习惯于沿袭传统思维方式,采用“估堆”办法裁量刑罚。[1]这种经验性量刑方法虽然能够充分发挥法官的主观能动性,赋予法官较大程度的自由裁量权,但其重定性分析而轻定量分析,重经验判断而轻理性决策,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量刑的公正性和透明性。{1}况且,由于存在地域差异、法官个体差异等情况,导致同样的罪名、相差无几的案情和犯罪情节,可能在最后的量刑上大相径庭,造成量刑失衡。量刑失衡主要表现为“同案不同判”,[2]也表现为刑罚畸轻畸重即重罪轻判或者轻罪重判的情形。[3]
量刑失衡不仅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动摇了人们对于司法的信心,而且使被判刑人产生对抗心理,从而弱化了刑罚的预防功能。有数据表明,全国约80%的刑事案件上诉、申诉和信访是由量刑不公或者不均衡引起的。{2}由此,无论是从响应时代需求和人民呼声的角度出发,还是从刑事审判工作机制自我完善与发展的需要着眼,亦或是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方面,进行量刑规范化改革,以促进量刑的公正与均衡,已成为法院面临的重要任务,也是刑法学界研究和探讨的重点课题。
近年来,针对审判实践当中存在的量刑不均衡问题,下至基层人民法院、上至最高人民法院,在量刑规范化改革方面都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4]2010年10月,以《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量刑指导意见》)和《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在全国法院全面试行为标志,量刑规范化改革进入新阶段。
可以想见,发轫于一审程序的量刑规范化改革,必然会对二审刑期改判带来一定的影响,产生连锁反应。遗憾的是,目前法学界和实务界主要关注于量刑规范化改革对一审程序和量刑结果的影响,鲜有对量刑规范化改革背景下二审刑期改判的考察和研究,这种状况亟需改变。鉴于此,本文借助实证分析的方法,对量刑规范化改革后的二审刑期改判予以深入的考察和分析,进而作出相应的预测。
二、量刑规范化改革前二审刑期改判状况之考察
这里先综合2010年改革之前30年间(1980-2009年)的相关数据,分析量刑规范化改革之前全国法院二审刑期改判案件的总体特点和变迁态势,为后文的分析提供必要的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