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坚持不懈的反思总结。司法的被动性让我们无法选择案件和被告人,再高明的公诉人也不可能对任何案件都能做到完美,失误与不足在所难免。所谓“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总结经验与反思教训是出庭公诉永恒的话题。对于公诉人来说,反思教训比总结经验更重要。我们只有重视失误的价值,才能知耻而后勇,战胜自我解剖的痛楚,克服自身缺点,令弱势补强,优势更强。经过一段时间的坚持与积累,我们定能收获风雨过后见彩虹的喜悦,养成沉着、理性、平和的气质与定力。
(五)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公诉是一门综合艺术,非智力因素也不容忽视,笔者将其归纳为“两要两不要”:一是要虚怀若谷,克服骄横之气。知识越多,未知越多。公诉人应时刻保持谦虚,克服经验主义、盲目自大、钻牛角尖、保守固执等坏毛病;二是要超越自我,调适个人情绪。公诉人也有常人的喜怒哀乐,工作状态下的公诉人要学会调适自己,不要将不良情绪带人法庭;三是不要过分关注自身形象。公诉人应当以指控犯罪的大局为重,不要考虑自身利害得失,更不能利用出庭公诉,哗众取宠;四是不要过分关注胜败。对胜败太消极显得没有责任感,对胜败过分关注必然产生不必要的压力,不利于公诉能力的正常发挥。
三、公诉将来的设想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公诉工作将要走怎样的发展道路,应当倡导怎样的公诉理念,如何科学合理地调配和使用公诉资源,公诉工作长远发展的关键是什么,如何抑制公诉不端行为等等,这些问题关乎公诉工作的将来,不能不谈。
(一)顺势而为;公诉应走精英路线。一是时机成熟。自1978年以来,公诉工作经历了恢复初步发展、狠抓基础稳步发展和强化监督全面协调发展三个阶段。[6]公诉工作已经具备进一步发展的坚实基础,提倡走精英化路线正当其时;二是现实需要。社会进步,资信发达,人们的文化素质提振,法律意识渐强,对刑事司法公开性、公正性、合理性的要求越来越高,司法现实需要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公诉队伍;三是成才氛围。法学教育与法学研究以及公诉技能培训空前活跃与繁荣,为公诉人营造了良好的成才环境,提供着不竭的源动力。
(二)注重培养,倡导先进公诉理念。一是,树立理论与实践良性互动的理念。刑事司法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深层次的理论探索,法的品质也只有指导、融入、服务于刑事司法实践才能得到提升。公诉人应当打破理论与实践相隔离的思维,促进二者良性互动;二是树立公诉技巧培训系统化、规范化、常态化意识。归纳公诉工作中基本的、共性的问题并锤炼应对方略,整理汇编成培训宝典,既有针对性又具实用性,被实践证明是一种有效的培训方式;[7]三是树立“以评促精”的理念。考评是一个总结反思的过程,其意义并不在于评定胜负,而在于总结得失、促进提高。对文书质量、公诉仪表、语言规范、示证技巧、辩论能力、应变处置等进行跟踪考评,能收“以评促精”之效;四是正确对待舆情。对于媒体关注的案件,公诉人既不能被舆情左右,也不能完全漠然置之,而应当充分调动智识与理性分析舆情,加强释法说理的针对性,收获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双赢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