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小额诉讼程序所涉及的财产权益的具体标的金额,是界定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范围的关键所在。在美国,因为各地经济发展状态和法律规定不同,造成了小额诉讼受理案件标的金额也存在相当差异,但基本与各州普通居民的月收入相对应。我国幅员辽阔,各省的经济发展又不平衡,在世界上与我国具有类似可比性的恐怕只有美国,加之小额诉讼主要是解决广大民众在日常生活和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交易行为而产生的纠纷,因此,我国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在确定小额诉讼受理案件标的金额标准时,应当以一般居民一般收入状况和消费经常性规模来确定。 [13]在全国法院推行的小额速裁制度试点工作中,最高法院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具体确定本辖区试点法院小额速裁案件的最高收案标的金额,经济发达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 5 万元。这一做法就体现了这一原则。 [14]
(二)简化诉讼环节
小额诉讼程序作为一种独立的程序,专为处理利益相对较小的小额事件所设,简易、快捷、方便是其价值所在,为此,结合审判实践,我国的小额诉讼程序,在诉讼环节的设置上,应当坚持效率优先,以彰显快速审理、迅速结案、节省费用的程序价值。
1.快速审理
在立案方面,由于小额案件诉讼金额较小,限于特定的几类金钱给付案件,当事人往往亲自参加诉讼,因此无需原告提交证据、案情罗列十分清楚的复杂起诉状,法院应当制作制式起诉状即简易的起诉状表格供原告起诉使用。该表格内容主要包括:原、被告的姓名与地址;原告的诉讼原因;原告要求的给付金额等。诉讼原因主要是指原告起诉的事实、理由,只需简单地陈述事实和理由,清楚地写明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财产受损情况即可。开庭审理前,为节省时间,除非被告特别要求,不给被告答辩期,被告也无需提交书面答辩。
在庭审方面,开庭时间力求灵活,赋予当事人庭审时间选择权,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开庭日期,协商不成的,由书记员本着便利当事人诉讼的原则确定,晚上或周末、节假日都可以开庭;庭审程序力求简单,不要求原、被告提出详细的法律依据,只要陈述充足的理由即可;证据采信标准力求宽松,以双方陈诉自己的事实和理由为主,承认法官在调查证据方面的能动性,法官可以积极行使释明权,促使当事人提出证据或交叉询问,可以灵活地安排询问证人的时间,当事人可以口头申请人民法院询问证人。
2.迅速结案
小额案件的审理期限应当较短,否则有违小额诉讼程序设立的初衷,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一个月内审结,而且不得延长审限。一个月内未能审结的,应当转入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为迅速结案,小额案件应实行一裁终局制,不允许当事人上诉。但应当赋予当事人不服判决的必要程序救济权,当事人对于法院适用小额速裁作出的判决不服,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一定期间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异议申请。法院应当指定其他审判员对异议申请进行审查,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并适用普通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