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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放还是羁押

  

  第四,逐步建立独立的取保候审的服务、监督和教育机构。这既是欧美各国成功的经验,也符合我国国情。由专门机构为决定取保候审提供评估服务,对被取保候审者实施监督和教育,既能够减轻警力不足的压力,又能够使决定机关与执行机关相对分离。同时有利于帮助教育被取保候审者,使其早日回归社会。如果这样的机构能够与社区矫正机制协调工作,或许能够有助于综合治理并节省人力、物力的投入。


  

  与保释相比,我国的取保候审或许是“淮北之枳”。有学者甚至认为现行未决羁押制度还存在着大量“前现代”的观念和程序设计,与现代法治的要求甚至格格不入[13]。但笔者坚信,认识到扩大适用取保候审面临的困难,并逐步改革推动其向着保障人权方向发展,本身就是克服困难的举措;因此,我们的选择只有一个,那就是改革并提高审前释放率。


【作者简介】
周伟,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邵尔希,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讲师。
【注释】伟恩·R·拉塞弗,杰罗德·H·伊斯雷尔,南西·J·金.刑事诉讼法:上册.卞建林,沙丽金,等,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708.
熊秋红.借鉴保释制度与减少审前羁押//陈卫东.保释制度与取保候审.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177.
周伟.保释解读与我国取保候审制度改革.法学,2004(12):43.
Yale Kamisar, Wayne R. LaFave & Jeold H. Israel, Modern Criminal Procedure: Cases, Comments and Questions, 8th ed. , St. Paul, Mini. , West Publishing Co. , 1994, p. 868.
周伟.解读保释:兼论取保候审的改革与完善//陈卫东.保释制度与取保候审.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161.
夏勇.中国民权哲学.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4:151.
贝卡里亚.论犯罪与刑罚.黄风,译.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37.
从佘祥林案到胥敬祥案:有罪推定观念根深蒂固.中国青年报,2005-04-14.
破解未成年人犯罪率“持续走高”尚待良策.检察日报,2005-08-17.
中国正处在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发期,打击力度将加大.(2006-01-20)中国新闻网,http://www.chinanews.com.cn//news/2006/2006-01-20/8/681079.shtml.
陈卫东.借鉴保释制度是根治超期羁押的良方.(2005-03-24)中国刑辩网,http://www.xingbian.cn/template/article.jsp?ID=4060.
俄罗斯联邦刑事诉讼法典.黄道秀,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3.
陈瑞华.未决羁押制度的理论反思.法学研究,2002(5):72.
DavidEvans.保释:英格兰和威尔士现行法和实践概览徐美君,译//陈卫东.保释制度与取保候审.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26.
周伟.社会控制能力:司法改革的物质基础//崔敏.刑事诉讼与证据运用:第一卷.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362.
麦高伟,杰弗里·威尔逊.英国刑事司法程序.姚永吉,等,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122.
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2号).(2006-11-01)国家统计局网站,http://www.stats.gov.cn/tjgb/rkpcgb/qgrkpcgb/t20020331_15435.htm.
防控流动人口犯罪.【2006-11-01】中国警察网,http://www.cpd.com.cn/gb/newscenter/2005-11/17/content_52372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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