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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娱令”的父权主义逻辑

“限娱令”的父权主义逻辑


郑戈


【摘要】对电视节目的限制纳入法治化的轨道,才能与市场机制相衔接,并促进公民道德自主性和自律性的发育与成熟。
【关键词】限娱令
【全文】
  

  日前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被外界简称为“限娱令”。广电总局公开回应称,这是误解,新规目的不是“限制”娱乐,而是引导和规范娱乐节目。在回答何谓“过度娱乐化”时,其重申广播电视是“党和人民的喉舌工具”,要求它们“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影响和塑造公众的思想。


  

  文化唯物主义代表、著名人类学家马文·哈里斯曾说,在表达自由得到充分保障的现代社会,影视娱乐节目也自觉或不自觉地充当着思想控制的工具,将公众的注意力吸引到远离琐碎现实的梦幻场景上,从而不再关心与自己的生活息息相关的公共事务。而在缺乏表达自由的社会,媒体则更为直接地宣扬和表达政治权威所欲表达的价值和观念。


  

  如今的信息社会中,媒介的多元化已经使得两者之间的实质区别越来越小,除非全面封锁外部信息渠道,成为全球化海洋中的孤岛。


  

  中国试图充分利用全球化和信息化给中国经济发展带来的机遇和实利,便无法不接受这一过程的副产品,即多元化的信息媒介。同时,由于坚持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反对“指导思想的多元化”,媒体的“过度娱乐化”其实是给定政治环境中的必然市场选择。试想,如果全国34个上星综合频道都在黄金时段播放“新闻联播”类节目,它们如何同央视竞争,又如何在市场中存活?这也符合政府控制人民思想的目的,即哈里斯所说的通过娱乐大众而消解公众的民主诉求和政治改革呼声。


  

  广电总局似乎忽视了一个基本的现实:公众面对着众多的信息和娱乐媒介。政府对娱乐节目的控制可能会使越来越多的公众远离电视,花更多的时间来使用网络媒体资源,而这些网络媒介上政治话题和公共事务话题的比重及讨论尺度,都远远大于纸媒和电视媒体等易控制媒介。如此,“限娱令”的实际影响将与其初衷南辕北撤。


  

  媒体在政治逻辑与市场逻辑之间纠结不已。一方面,宣传部门、广电部门和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等党政机构要求其继续充当“喉舌”;另一方面,市场机制又迫使它们不得不想方设法取悦观众和读者,提高收视率和订阅数。在媒体数量众多的情况下,“限娱令”无法强化媒体的教化或思想控制作用,而只能起到市场调节和资源再分配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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