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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说法学院的“风景”——解读苏力的《走不出的风景》

叙说法学院的“风景”——解读苏力的《走不出的风景》


蒋志如


【摘要】首先,通过解读《走不出的风景》,我们可以看到由于致辞带来的空间效果而产生的有四道相互关系的“风景”:学生、学术、教育与以法学院院长为代表的行政;其次,但是作为行政职务的院长与作为学术的法学者,在四道“风景”中持续地相互交叉、渗透,产生了法学学术创新。但是,在《走不出的风景》中也可以发现一些缺憾,如在法学院的“风景”中还少了一道“风景”,即不是作为学术的教师,而是作为教学老师的这道“风景”。
【关键词】苏力;风景;法学院;院长;致辞
【全文】
  

  一、提出问题:如何解读中国法学院?


  

  法学院是中国法学教育的重要场合[1]。但是,中国法学者对法学教育的研究却很少将目光投到法学院这个对象,他们要么进入到教学、课程设置等细节问题[2],要么进入到一个宏观视野(即研究法学教育后面运行的教育体制),要么进入到法律职业的思考[3],要么进入到实证研究,要么对美国等外国法学教育制度的介绍和思考[4]。


  

  即使在那些对法学院进行研究的论文中,也往往以民国时期的法学院(如东吴大学法学院)为主要的研究对象[5];而对当代法学院进行研究的论文和专著非常少,即使产生也往往是以法学院史的方式出现,常常在这个学院或者政法大学多少周年(如50、60、100周年)时推出,不是对法学院本身做深入思考和研究。


  

  当然,在另一方面,中国与西方社会的交往也越来越多,中国的法科学生到其他国家法学院学习的机会也越来越多。有的法科学生将自己在这些法学院读书的经历以随笔的方式表达出来,如冯建妹的《耶鲁精神——感受耶鲁大学及其法学院》,爱岑的《美国常春藤上的中国蜗牛——美国法学院求学记》[6]。在我看来,这些著作与其说是对法学院的一种研究,还不如说这些为我们观察美国法学教育体制提供了一些有用的资料(当然,也有可能属于非常重要的资料);当然,也不可否认它可以为我们思考法学教育提供一些体悟和若干洞见[7]。


  

  简而言之,作为法学教育的重要场合法学院,它却很少受到法学教育研究的重视,而且即使有一些研究涉及到,也往往没有一个全方面的描绘和思考,更没有很好地以学术性视野去思考法学教育的问题(更多以感性认识的方式表达)。进一步说,在这个领域的研究实际上非常缺乏,我们需要更多的观察视角(其实,我们更需要全面的观察视角以更深入思考中国法学教育);因为这些缺失必然让我们遗漏一些重要的观察法学教育的视角和反思中国法学教育的机会!


  

  在2011年4月,苏力的新著《走不出的风景——大学里的致辞以及修辞》[8](以下简称《走》)一书可谓作者以法学院院长身份在各种场合致辞(大致包括法学院的新生入学、毕业学生致辞,在其他法学院的致辞,在其他以法学院院长身份的致辞)为我们观察法学院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因为以法学院院长这个身份从事的各种活动并以文字表达出来的专著非常少(根据笔者掌握的资料,这是第一本),而我们却没有机会接触这个位置、充分的关于法学院的资料(在中国当下的信息公开现状看,必然如此),或许这也是我们无法对法学院进行充分研究的原因之一吧!


  

  本文就拟以《走》一书提供的“资料”、视角为考察对象以初步分析中国法学院的情况,从而展示法学教育中的法学院角色问题,打算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首先,分析从法学院院长的视角,可以看到那些“风景”;其次,作为法学院院长,他们与“风景”本身的复杂关系;在这个过程中,再展示《走》一书的逻辑结构(当然,这可能是笔者自己构建的)展示的法学院“风景”之一的学术问题(特别是法学学术创新问题)。


  

  当然,不可否认,这种展示是不充分的[9],一方面是由于资料问题(作为外人一般无法洞悉法学院行政领导的角色问题),也由于笔者的主旨也在于解读该书给笔者带来的一些思考;更由于《走》一书是第一本在这方面的思考,还无法充分展示整个中国法学院的“风景”;还由于作者所处的法学院是北京大学法学院,属于中国顶级法学院之一, 或许不能作为思考整个中国法学院运行情况的范本。


  

  二、对法学院“风景”的描绘(一):法科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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