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军事打击利比亚看国际干预的法律标准
李伯军
【摘要】2011年3月19日,法国依据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的第1970号决议和第1973号决议,为了保护利比亚的平民和在利比亚强制执行“禁飞区”计划,率先对利比亚进行军事打击。事实上,干预与反干预的斗争从来都是国际关系的一个永恒主题。如果说大国单边干涉行为如今已经为国际社会所诟病,那么,通过国际组织尤其是联合国所开展的国际干预行动已然获得了一定的正当性和合法性。然而,冷战结束以来,西方国家借助联合国名义对外进行的种种所谓“国际干预”已经或将继续证明,这种军事干预在国际关系中并非谋求和平与安全抑或确立地区或国际秩序的良方,相反,在国际关系中通过这种军事干预来实现或达到某种既定的目标已经变得日益困难和复杂,而且其消极影响也愈加明显,所有这些使得我们有必要再次深刻反思国际干预的法律标准问题,因为这既关系到联合国将来的命运和前途,同时也关系到21世纪公正、合理之国际秩序的构建。
【关键词】利比亚;国际干预;国际法;人权;联合国
【全文】
一、引言
这次由法英美等西方国家针对利比亚的军事干预行动最先源于2010年12月17日发生在北非突尼斯的“茉莉花革命”。受突尼斯“茉莉花革命”的波及和影响,利比亚部分民众从今年2月16日起开始在国内举行示威游行要求卡扎菲下台,而利比亚政府用武力镇压的方式回应民众和反对派的诉求,进而导致该国陷入内战。2月26日,基于“严重关切阿拉伯利比亚民众国局势,谴责暴力和对平民使用武力”,在法国等西方国家的积极推动下,联合国安全理事会通过第1970(2011)号决议,决定对利比亚采取制裁措施,主要包括对其实行武器禁运、禁止利比亚领导人卡扎菲及其家庭主要成员出国旅行以及冻结卡扎菲和相关人员的海外资产等。在利比亚卡扎菲政府的制裁措施出台后不久,即在3月10号,法国就急于正式承认利比亚反对派成立的“全国委员会”为代表利比亚民众利益的合法政府,这些事件表明西方国家已经干预到了利比亚内政漩涡之中。然而,上述决议并没有使利比亚局势得到缓和,相反,利比亚国内局势在外部力量的介入下进一步恶化,而且暴力升级,同时出现了国际社会所不愿意见到的平民伤亡现象。有鉴于此,安理会接着又于3月17日通过第1973(2011)号决议,决定在利比亚设立禁飞区,并要求有关国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护利比亚平民和平民居住区免受武装袭击的威胁。然而,在安理会第1973号决议刚刚出台仅仅两天后,3月19日,法国就率先出动战机对利比亚实施代号为“奥德赛黎明”(Operation Odyssey Dawn)的空中打击行动,由此拉开了西方国家军事干预利比亚的序幕。与此同时,由于这次“茉莉花革命”浪潮波及整个中东、北非地区,该地区其它国家如突尼斯、埃及、也门、巴林、伊朗及沙特等都有理由担心这样一个问题,即下一个“利比亚”会是他们吗?事实上,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涉及到国际干预在国际关系中实施的具体标准问题,尽管这是个由来已久的老问题,然而,西方国家借联合国之名而针对利比亚的这次国际干预行动出现了某些新的情况和变化,值得我们对其进行深入反思和探讨。
二、国际干预的合法性何在
当前,西方多国部队针对利比亚的轰炸声还在继续轰鸣,从纯粹的军事角度讲,这无疑是联合国授权下开展的一种国际军事干预行动,从其干预的理由而言,无论是从安理会通过的第1970号决议和第1973号决议的内容看,还是从联军的辩解来说,两者都强调是为了保护利比亚平民的“基本人权”,以免遭利比亚当局有组织和系统的攻击或杀害,同时都控诉卡扎菲当局因此所犯下的危害人类之罪行,从而使得这次军事干预行动获得了一定的正当性。因此,对于这种干预,实际我们可以将其定性为国际人道干预,尽管西方多国部队都没有认为自己对利比亚开展的军事行动是人道军事干预行为。但是,回顾历史我们可以看到,国际关系中绝大部分国际干预行动都以“人道”或“人权”为理由。对于这种干预行为,一般认为是指,一国或多国本着预防或阻止另外一国广泛而严重地违反国际人道法和国际人权法的行为而对该国采取的威胁或使用武力的行动。它和维和行动不同的是,这种人道干预没有征求目标国政府的同意。[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