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多哈回合谈判与转型中的多边贸易体制:挑战与未来
黄志雄
【关键词】WTO;多哈回合谈判;多边贸易体制
【全文】
1948年1月1日开始运作的战后多边贸易体制,已经走过极不平凡的60年历程,既写下了戏剧性的辉煌篇章,同时也不乏争议、挑战和困境。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乌拉圭回合谈判发起至今的发展尤其表明,多边贸易体制正处于一个艰难而影响深远的转型期,其未来走向何去何从,格外值得关注。
一、从乌拉圭回合到多哈回合:多边贸易体制进入“转型期”
在战后多边贸易体制60年历程中,关贸总协定主持的第八轮也是最后一轮多边贸易谈判——乌拉圭回合无疑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并对战后多边贸易体制的演变产生了十分深远的影响。简言之,乌拉圭回合谈判的结束和成果的实施,标志着战后多边贸易体制从“关贸总协定时代”跨入“WTO时代”,并在管辖范围、组织机构、法律体系、争端解决等方面对该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造。
第一,乌拉圭回合谈判大大拓展了多边贸易体制的管辖范围。随着农产品和纺织品重新“回归”,多边贸易体制在货物贸易领域的管辖不再残缺不全。更重要的是,该轮谈判在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等“新议题”的谈判成果,使这些领域第一次成为多边贸易体制的管辖对象。
第二,乌拉圭回合谈判,为战后多边贸易体制提供了更为坚实的法律基础。通过一个《临时适用议定书》生效并存在长达近半个世纪的1947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虽然堪称国际关系中的一个奇迹,但其在国内法上地位较为低下。乌拉圭回合达成并经各国立法机关正式批准生效的《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及其所附各贸易协定,有效地克服了这一缺陷。
第三,乌拉圭回合谈判,还为战后多边贸易体制组建了更加强有力的组织机构。《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规定,新成立的WTO是一个有着国际法律人格(international legal personality)的正式国际组织,并设立了较为系统、健全的组织机构。
第四,在关贸总协定解决国际贸易争端的实践基础上,乌拉圭回合谈判还产生了一个堪称国际法有史以来最为强大的争端解决程序。由磋商、专家组、上诉机构和实施阶段作为主体程序的这一机制,体现了高度的统一性和强制性。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乌拉圭回合的发起和谈判,正值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以关贸总协定为中心的多边贸易体制面临诸多困难的时期,不少评论家甚至提出“关贸总协定死了”的论调。[1]在这一背景下,乌拉圭回合谈判实现了多边贸易体制的“涅磐”和“浴火重生”,这对于重振多边主义具有重大意义。
作为关贸总协定有史以来议题最多、范围最广、历时最久、规模空前的一轮多边贸易谈判,乌拉圭回合也标志着战后多边贸易自由化来到了一个全新的阶段,不可避免地面临着许多新问题和新挑战。正是这些新问题和新挑战,使乌拉圭回合堪称战后多边贸易体制发展历程中一个重要的分水岭或者说转折点,并从多方面催生了该贸易体制的转型。
首先,随着所谓“第一代贸易壁垒”(关税)和“第二代贸易壁垒”(边境非关税壁垒)的渐次减少,乌拉圭回合第一次将谈判议题扩大到所谓“第三代贸易壁垒”,即服务贸易、知识产权保护、投资措施等影响贸易的国内管制措施。[2]与传统边境贸易壁垒相比,这些新议题的特点是:它们往往涉及较为敏感、争议颇大的国内政策和措施,如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公共健康等等,有时还有深刻的国家历史、文化、政府与商界关系和机构等方面的根源。同时,这类议题大多与国内经济结构有关,履行相关义务往往涉及极为复杂的国内法律、政策和机构的改革,将在资金、人力、基础设施等方面带来高昂的实施成本。[3]总之,各种不断出现的“新议题”,开始将各国带向国际经贸往来的所谓“深层一体化”(deep integration)。
其次,随着贸易自由化按照所谓的“自行车理论”(Bicycle Theory)不断前行,[4]并在发达国家引领下进入服务贸易等对国内政策和公众福利有着直接影响的新议题,其后成立的WTO在这些领域的活动受到各国民众的空前关注、警惕乃至激烈反对。非政府组织(NGO)为作为各国市民社会的组织形式开始崛起,他们出于对环境、劳工、消费者权益等各种非贸易价值的关注,推动了声势浩大的反全球化和反WTO运动,这反过来动摇了公众甚至各国政府对于贸易自由化和多边贸易体制的支持,由此削弱了该体制的合法性基础,扩大了其“合法性危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