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武器向网络谣言“开战”
谢燕
【关键词】网络谣言
【全文】
网络谣言就是“社会毒品”,其危害不亚于“网上黄赌毒”。毒品侵蚀的是少数“沉沦者”的健康,网络谣言扰乱的是整个社会的稳定,蛊惑的是亿万大众的人心,违背道德和法律,可谓害莫大焉、罪莫大焉。比如,有种说法是“十个正面干部典型也盖不过一个负面干部典型”,可想而知,一个恶意造谣中伤领导干部形象和组织制度的谣言,会对组织工作群众满意度产生多大的影响和破坏!另外,还应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到,某些故意造谣者是想搅乱人心,破坏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从而更加认清他们的丑恶嘴脸和险恶用心,自觉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高度重视网络谣言的巨大危害,高度重视对网络谣言的整治和打击。
谣言,简单地讲,就是骗人的假消息。谣言歪曲事实,背离真相,无中生有,蛊惑人心,贻害匪浅。信息时代,谣言乘上了网络的翅膀,可以瞬间复制和扩大千万倍,故其危害力也比过去增大了千万倍,成为了伴生于信息社会的“毒瘤”。谣言涉及领域则涵盖了时政、经济、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群众关心关注的诸如食品安全、涉组涉干话题等,均成为网络谣言的“重灾区”。
网络的特点是造谣容易辟谣难、治谣难。但“家有家规,国有国法”,我国是法制国家,任何行为都不能逾越法律的红线。面对愈演愈烈的群“谣”乱舞之象,必须用“重典”、下“猛药”,出“组合拳”,拿起法律武器,向肆虐的网络谣言“开战”。
对造谣者,要开辟网上网下“两个战场”。在网上,要把典型造谣案例“公之于众”,抓住不放,揭露其“阴暗心理”和卑劣行径,让广大网民看清故意造谣者的“庐山真面目”,加入到揭露、谴责造谣者的队伍中来,合力对造谣者进行立体回击、全面夹击、迎头痛击,让造谣者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在网络上没有市场;在网下,要靠健全的法制来规范和震慑,对触犯法律的故意造谣者要绳之以法、严惩不贷、以儆效尤。笔者认为,法律的威严就在于“法之必行”。而现在对造谣事件,进入法律程序的太少,有些处理太轻,不少都是承认错误、批评教育即了事,造成依法惩治的少,逍遥法外的多,使得造谣者“违法成本”太低,威慑力不够,这实是一种纵容。要继续健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网络管理,尤其是对“微博”等网络新生事物,相关法律要及时跟进,及时纳入依法监管范围,做到有法可依。要对故意造谣的违法者从严从重处理,深查深纠,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纵容一个坏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