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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轨时期我国经济垄断问题探讨

转轨时期我国经济垄断问题探讨


陈彦丽


【摘要】经济垄断是因生产与资本的集中而形成的,其界定方法有结构主义观点和行为主义观点,转轨时期我国经济垄断问题逐渐突出,笔者认为,有效解决经济垄断问题的方法是制定反垄断法
【关键词】垄断;经济垄断;反垄断法
【全文】
  

  垄断是指排斥、限制竞争的各种行为的总和,按照垄断的产生与行政权力的关系可分为经济垄断与行政垄断。行政垄断是行政权力滥用的结果,受传统计划经济的影响,经济垄断是因生产与资本的集中而形成的,根植于市场经济自身的土壤中,是竞争优胜劣汰的结果,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我国目前处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时期,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垄断已经逐渐形成。


  

  经济垄断的界定


  

  界定经济垄断的方法有两种,即市场结构界定方法和市场行为界定方法。


  

  (一)市场结构界定方法


  

  这是一种以确定合理市场结构的标准来界定垄断的方法。所谓合理的市场结构,即存在适当规模和适当数量的竞争者的竞争性市场结构。垄断就是通过不合理的企业规模,减少竞争者数量,造成市场结构不合理。不合理的市场结构决定着企业的市场行为,垄断企业就可能利用其经济优势,控制其他企业,排斥、限制竞争,从而影响市场运行的质量,即市场绩效。因此,为保证市场绩效就要保证合理的市场结构,对市场结构造成破坏的企业就是垄断企业。按市场结构界定的垄断实际上是一种垄断状态,垄断状态确实有产生限制竞争、危害社会后果的可能,但却不是必然的,同时,单纯以市场结构界定垄断也容易破坏规模经济,产生阻碍经济发展的后果。


  

  (二)市场行为界定方法


  

  这是一种以市场行为造成的影响及后果来界定垄断的方法。这种方法并不针对企业的规模和结构,而是认为企业的竞争行为应当是正当、合法的,如果一个企业为达到垄断地位阻碍、限制新竞争者加入该行业或达到垄断地位的企业滥用其经济优势,排挤、控制现有竞争者,其行为都构成了垄断。这个意义上的垄断是指垄断行为,垄断行为即包括对市场的实际危害行为,也包括潜在危害行为。按垄断行为界定垄断的目的在于制止垄断企业“恶”的行为,补偿“恶”所造成的损失,而不在于打破恶的结构。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反垄断与规模经济矛盾的问题,同时也弥补了市场结构与市场行为之间的非必然联系的不足,与市场结构界定方法相比,具有很大的进步。但行为界定方法也有不足,比如“给市场造成的潜在危害”很难准确把握。垄断本身错综复杂,我们在实际操作中应把结构界定方法和行为界定方法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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