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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性行政垄断深化“产业歧视”的经济分析

  

  喻闻和黄季琨(1998)、周惠中(2001)、李杰和孙燕群(2004)采用产品价格的差异程度进行考察,发现在大米市场、烟草工业、啤酒市场等这些行业的市场分割较为普遍。一省消费使用的商品中,来自本省内部生产的商品价值超过来自外省的商品价值的19倍以上,这不仅反映出省界在商品流通中的阻碍作用,也反映出国内地方保护主义的严重程度。原因分析发现,行业贸易壁垒的大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地区经济发展的需要和行业自身的特点,因此,有必要针对不同的行业特点大力构建和谐的国内贸易体制,消除地方保护影响,充分发挥贸易体制对加快我国市场一体化建设的积极作用,以保证“十一五”期间中国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从成本的角度分析


  

  从成本的角度看,地区政府对某些行业实行特惠政策或者广开绿灯,必然直接或者间接地支付大量的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首先,对本地区企业实施保护,那么本地区企业一般不能完全地局限在本地区发展,如果受保护行业的企业要走出去,去其他地区争夺市场,那么极有可能遭受其他地区的企业在本地区所支付的高成本。这也是国际贸易中常常发生的报复和反报复行为,而这些行为都是要支付大量的成本,都会造成社会收益的净损失。其次,政府制定政策需要制定成本和菜单成本。任何一项有利于某一个集团的政策的制定过程都可能产生大量的寻租成本,正如寻租成本的性质,这些成本不用于社会再生产的投入,而是用于逐利产生的净损耗。这些行业内的企业会支付大量租金来俘获政策制定者制定出有利于自己的政策。再者,实施歧视产业政策也会从另一个侧面影响甚至打击地区内其他产业的发展,造成地区产业发展不均衡。最后,如果从地区市场的供求来看,假设本地区的啤酒产业完全受保护,外来的啤酒无法进入或者进入障碍太高,那么在这个市场上,啤酒的供应都是由本地企业提供,而本地企业极有可能形成有效的串谋或者联合控制啤酒的生产量,以达到垄断市场,低产高价的目的,掠夺更高的消费者剩余。假设该地区所有的啤酒厂商形成有效的串谋,而又没有政府的阻止,啤酒厂商就可以按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定价。本地区啤酒市场的供求状况如下图所示,其中四边形A所代表的区域是啤酒产商的利润,而三角形B所代表的区域是由于啤酒厂商们共同实施垄断行为造成的社会福利净损失,也就是著名的哈伯格三角形。因此,政府的地区性行政垄断行为在短期会促进地区的受保护行业的发展,但是长期来看,社会将为此支付大量的无谓的净损失,可谓有百害而无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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