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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刑法思潮论坛”第七场——曲新久教授讲座在清华成功举行

“当代刑法思潮论坛”第七场——曲新久教授讲座在清华成功举行


徐然


【关键词】刑法思潮论坛
【全文】
  

  2011年11月25日晚上六点半,由北京大学“杨春洗法学教育基金会”资助,北京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四校联袂主办的“当代刑法思潮论坛”系列活动第七场,在清华大学明理楼模拟法庭隆重举行。本次论坛主题为“刑法扩张解释与类推适用的界限”,由中国政法大学曲新久教授主讲。论坛由清华大学法学院张明楷教授主持,北京大学陈兴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刘明祥教授、清华大学张明楷教授为点评人,北京大学梁根林教授、车浩副教授、江溯博士、清华大学周光权教授、何庆仁博士、中国人民大学付立庆副教授作为嘉宾出席了此次论坛。同时,此次论坛吸引了来自四个院校的近两百名学生来到现场聆听。
  


  

  在主持人张明楷教授简短的开场白后,曲新久教授开始了他关于“刑法扩张解释与类推适用的界限”的主题演讲。在切入具体案件之前,曲教授通过整合现有扩张解释的相应标准,而提出了其所谓“以‘刑法正文’-‘体系化的文义’”作为区分扩张解释与类推的标准。申言之,即以刑法正文的范围与语言文字的边界为标准,从“点”到“面”再到法律体系之整“体”来发现待解释事项的“体系化文义”。曲教授强调以刑法目的为指引,来探索刑法规范的范围。接下来,曲教授选取了三个刑法解释上的争议问题进行讨论:其一,教唆、帮助他人自杀是否该当刑法232条故意杀人罪,也即如何理解故意杀人罪中的“人”的概念,是包含本人还是仅限于他人。其二,能否将刑法116条破坏交通工具罪中的“汽车”通过扩张解释来涵盖“拖拉机”这一概念。其三,刑法中的“枪支”能否被扩张解释为“火炮”、“迫击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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