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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宽社团登记才是维稳正道

放宽社团登记才是维稳正道


张千帆


【关键词】社团登记
【全文】
  

  近日,广州市民政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社会组织登记改革助推社会组织发展的通知》,其中规定:“除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前置行政审批外,行业协会、异地商会及公益服务类、社会服务类、经济类、科技类、体育类、文化类社会组织等可以直接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广州社团登记新规简化了登记程序,缩短了审批时间,降低了部分行业协会的准入门槛,尤其是放宽了社团登记限制,突破了“一业一会”的传统限制,允许同一行业根据实际需要成立多个行业协会,对于中国非政府组织的良性发展具有开创性的重大意义,也恰恰是宪法35条规定的结社自由的题中之义。


  

  长期以来,在国内成立一个非营利组织可谓难比登天,不仅程序繁复、成本高昂,而且受制于“一业一会”等荒唐规定和审批者几乎无限的自由裁量。“一业一会”之规定,潜意识里大概是计划体制的大一统思维在作祟;好像“一个萝卜一个坑”、“一山不容二虎”,每个行业只需要一个协会就够了,而且也只允许一个协会,不然到底“听谁的?”对于某些政府授权成立并承担行业管理职能的协会,譬如律师协会,这种考虑有一定道理,但是绝大多数协会或团体并没有此类管制职能,譬如工会的职能不是管制工人,而是为工人争取权利。当然,许多国家也规定一个企业只有一个法律上承认的工会,但这种规定的目的不是限制工人,而恰恰是保护工人的集体力量不会因为内部分化瓦解而受到削弱。


  

  各国历史经验表明,社团是人类个体自我保护的重要机制;通过结社,原本“弱势”的许多个人都变得“强势”起来。我常用的一个例子是美国老年人协会。无论在哪里,也无论在哪方面,已退休的老人都是“弱势”的,即便在具有尊老传统的中国,老人受子女虐待甚至被迫自杀的事例也呈急剧上升趋势。但在美国,他们组成了规模仅次于天主教的第二大协会,在国会山熙熙攘攘的游说集团中少不了他们的代言人。这样一来,原本年老体弱的他们就不再“弱势”了,退休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障当然也就不用看任何人的脸色,因为法律已经规定了很优厚的退休待遇。通过宪法保障的言论和结社自由,美国老年人有效保护了自己的权利和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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