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处于什么时代——简析规范宪法学与政治宪法学的根本分歧
郑磊
【摘要】基于不同知识结构与理论使命,不同的学者对同一个时代的时代精神不可能总是做出相同或相似的判断,多元的
宪法理论于是应运而生。规范宪法学与政治宪法学之辩,正是在中国宪法学理论日趋多元化的背景中产生的一朵浪花。
【关键词】
宪法发展;时代精神;转型时期;规范命题;时代变迁
【全文】
一、政治宪法学与规范宪法学之辩的中国语境
基于不同知识结构与理论使命,不同的学者对同一个时代的时代精神不可能总是做出相同或相似的判断,多元的宪法理论于是应运而生。规范宪法学与政治宪法学之辩,[1]正是在中国宪法学理论日趋多元化的背景中产生的一朵浪花。
这场争鸣,自2008年12月27日高全喜教授在北航法学沙龙主讲“政治宪政主义与司法宪政主义——基于中国政治社会的一种立宪主义思考”唱响先声。近年转战于北大、清华、人大、浙大、北航等主要论坛,尤其在2010年,高全喜教授、陈端洪教授与林来梵教授等旗手性人物的高峰对决,使这场论辩达到高峰,先后呈现出“宪法学的知识界碑——政治学者和宪法学者关于制宪权的对话”(陈端洪主讲,2010年4月10日于清华大学)、“宪法与革命及中国宪制问题”(高全喜主讲,2010年5月7日于人民大学)、“人民也会堕落:政治宪法学的视角”(高全喜主讲,2010年6月26日于北京大学)、“战争、革命与宪法——兼论中国现代宪制的发生学要素之一”(高全喜主讲,2010年10月24日于浙江大学)、“财富、财产权与宪法——兼论中国现代宪制的发生学要素之二”(高全喜主讲,2010年10月25日于浙江大学)等多场学术盛宴。在相关著述的基础上,历经一场场争鸣的相割相订,规范宪法学与政治宪法学的理论主张的基本盘,以及在部分问题上的利钝是非,大致呈现在人们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