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未达到市场份额标准的技术性权力运用而言,我国反垄断法中的“技术条件”和“交易上的依赖程度”都难以适于规制技术性权力滥用的需要。“技术条件”一般指经济主体的技术实力或专利权的状况,“交易依赖程度”指需求或供给的量的特殊性给对方施加的影响。所以,我国现有法律中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没有考虑涉及信息技术(而非专利权)产生的依赖关系。面对信息技术适用越来越广泛的趋势,及“远程数据处理会有一些目前还无法估计的后果” [13],遵循传统要素的认定“市场支配地位”的标准似嫌狭隘。故而,黑屏事件在反垄断法上的意义在于,面对信息技术的权力化倾向,无论从现实损害救济的角度,还是从未来危险控制的角度,都要求将“技术上的依赖性”确定为认定“市场支配地位”的一个独立构成要素。
【作者简介】
刘继峰,现为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硕士生导师。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副秘书长 北京市经济法研究会理事。主要研究领域和方向为竞争法、经济法。
【注释】美国经济学家克拉克在1961年出版的《竞争作为动态过程》将竞争过程分为两个阶段:“突进行动”阶段是由先锋企业首先进行创新,从而获得“优先利润”,在竞争中占据市场优势地位。接下来的“追踪反应”阶段,是与这些先锋企业处于竞争关系的其它企业作出反应,开始模仿和追随先锋企业的方式,以求分得一份优先利润。市场就是这两个阶段不断交替进行的动态过程。
张韬略:《开源软件的知识产权问题研究——制度诱因、规则架构及理论反思》,载张平主编:《网络法律评论》(第5卷),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8期。
微软(中国)有限公司法律及公司事务部律师吴海涛公布的由他们调查的数据,参见
http://it.sohu.com/20081025/n260241289.shtml2008-12-12.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范畴篇解释篇》,方书春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36页。
黑客是英文“Hacker”的音译,源于英语动词hack,原意为热衷于电脑程序设计者,即喜欢研究计算机系统和应用软件奥秘、并从中学习和获得系统和网络知识的人。最早的黑客是美国麻省理工学院一个学生组织的某些成员,他们不满当局对某个电脑系统的使用所采取的限制措施,因而便开始了自己的“Hak”(乱砍、乱刻)行为,他们闯入了那个系统,在上面“刻”下了自己的“印迹”,因而得名——黑客。参见孙雪梅:《走进黑客》,山东文艺出版社2001年版,第3页。
在其代表作《作为意志与表象的世界》一书中,他提出了两个基本的哲学命题:“世界是我的表象”,“世界是我的意志”。叔本华认为,哲学并不研究所谓主体与客体的认知关系,而是研究作为现象世界之表象与作为本质世界之意志的本体意义。现象世界的一切都只是我的表象,我的意志才是世界“实际存在的支柱”。参见叔本华著:《作为意志与表象的世界》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62页。
洪谦主编:《现代西方哲学论著选辑》(上册),商务印书馆1993年版,第12页。
洪谦主编:《现代西方哲学论著选辑》(上册),商务印书馆1993年版,第12页。
何汝璧,伊承哲:《西方政治思想史》,甘肃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436页。.
沈立岩主编:《当代西方文学理论名著精读》,南开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87页。
〔联邦德国〕京特·弗里德里奇,〔波兰〕亚当·沙夫著:《微电子学与社会》,李宝恒等译,三联书店1984年版,第326—327页。
〔法〕诺拉,〔法〕孟克:《社会的信息化》,施以方,迟路译,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44页。
〔法〕诺拉,〔法〕孟克:《社会的信息化》,施以方,迟路译,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114页。